关于在日本征收的源泉所得税及复兴特别所得税,符合租税条约并提交了“租税条約に関する届出書”的情况下,可以减轻或免除。
根据支付内容不同“租税条约的申报书”(以下称为“申报书”)的格式也不同,其主要内容有
(1)针对红利的所得税以及复兴特别所得税的减轻、免除
(2)对利息的所得税以及复兴特别所得税的减轻、免除
(3)对使用费的所得税以及复兴特别所得税的减轻、免除
包含非居住者等,将申报书作为所得的支付者的预扣义务人(以下称为“支付者”。)每项制作正副两份,在第一次收到其所得支付之日的前一天,通过支付者向支付者的纳税地的管辖税务署长提出。 非居民等在支付日的前一天之前如果没有向税务署长提交申报书的情况下,支付者在支付时不适用与日本签订的各租税条约中规定的限度税率,而是根据国内法规定的税率进行预扣。
by 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