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要做的是有這麼多那麼多,但今天就是很想來寫一些東西。
日本留學試驗就是6/17了,該如何是好啊。
就算原本就對考公費留日這件事情沒有抱太大的信心和希望,還是會緊張。
總覺得像我這樣中途插花、服裝知識貧民的人,該如何和真正喜愛日本文化、日本語,想研究它的人競爭。
如果我是評審,就會將機會給那些很棒的人。
但這些都想太多了,還是先想想如何讓筆試不要太難看好了。

最近也很認真翻譯一些以前人寫的日文作品。
看到那些讓我翻爛字典的字句,真的讓人很佩服。
以前人雖然生活不方便,也沒有很多錢,但卻很有想法,可以從一些社會事件歸納出一些端倪。
現在人生活是方便了,但想的層次往往停留在表面。
我想起前一陣子在吳念真的臉書上(連知識都是從玩臉書得來......)看到一段話,是他從書裡看來的:

「1968年NASA最高檔電腦的計算能力大約等同現在的手機。
那時候一群人用它來發射火箭,登陸月球。
現在我們用它來發射一隻憤怒的鳥去撞無辜的豬。」

我的天啊。

然後又想到最近很喜歡的電影《午夜巴黎》
真的太棒太棒了。
主角由歐文威爾森飾演,是一個為五斗米折腰的作家,為了實現夢想屈居現實為好萊塢寫劇本。
光是為好萊塢寫劇本這件事就已經夠夢幻了吧!
他一直想和美麗的未婚妻體驗雨中的巴黎漫步,感受那些他在所有崇拜的作家身上所看見的浪漫、靈感--無奈他的未婚妻卻非常實際。
一天夜裡,石磚路上,有輛骨董汽車來接他,裡面的乘客熱情邀請他參加派對。談笑中才發現對方是《大亨小傳》的作者Francis Scott Key Fitzgerald,還有他可愛的太太。

連續好幾個夜晚他都到同樣的地方,等待一樣的骨董汽車載他回美好的20年代。
他認識了好多人,隨便一位都是響噹噹的人物:畢卡索、達利、海明威等等--還有當時畢卡索的情婦。隨著劇情發展,主角愈來愈喜歡那位聰明伶俐的情婦Adriana,最後他們湊巧又穿越了時空,來到Adriana最愛的年代,1890年代的巴黎。但他們在1890遇到的大人物們最愛的卻是文藝復興時期。Gil發現不管是什麼時代的人,最喜歡的總是過去他們無法參與的一段時光,他頓悟了回到現代;Adriana則留下,與她的夢想作伴。

這部電影的所有配角選角外型都比主角出色太多,知名度也是(還有我覺得實力也是)。砸大錢買一群閃亮配角?以好萊塢電影來講並不是常態,但卻是巧妙的安排。透過那些閃亮的演員來演繹過去閃亮的作家、畫家,觀影者就像歐文威爾森飾演的Gil一樣,都只是微不足道的迷妹迷弟。電影結束,結局不忘提醒觀眾:Now is the golden age. 我們還必須活在當下作很多很多突破。我不禁想:在我們死後的很多年後,會有人羨慕我生存在我所在的這個時代嗎?

目前我的答案是否定的,哈。知識爆炸,大家累積知名度大鳴大放的機會很多,個人意識高漲,每個人手上都握有媒體,紅得快過氣得也快,真正能夠留在歷史上的人,實在太少了。但或許將視野放出台灣後,跳脫井底觀點,會變樂觀一些。

Then when is my golden age?
電影裡的年代我是非常喜歡的,當然是因為那些我所深愛的畫家們。最美麗的一幕,莫過於男主角和未婚妻在莫內花園閒逛的時光(雖然他沒有遇到莫內)。那實在是太震撼了!看到去年展覽中畫上那些東西就活生生呈現在眼前。雖然這麼說有點馬後砲,但在那次展覽後,莫內花園一直就是我這輩子決定一定要去的地方。不只是那些看他千遍也不厭倦的荷花池,還有那個夢幻的藍色廚房!伍迪艾倫你好樣的!

那麼電影外的美好年代呢?
我思考了很久,或許是二戰結束後那個年代吧。那是設計師們的黃金年代。戰前文化的保存,新流行文化的開發,挑戰傳統.......的確以現代觀點來看有些衣服並不美麗,卻充滿勇氣。那是環境淬煉下才生得出來的。在那年代中的設計師,我最喜歡三宅一生。除了眾所皆知他在皺摺工法的創新外(以前我只知道這個),還有他出身茶藝館而能夠揉合東西風情,身處Little Boy原爆時代後得以結合傳統與未來。


愈念這些書,就愈覺得自己很渺小。
加油!

p.s.要把這些翻成日文真的是跟自己過不去,不過等我有空有心情時會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