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JR福知山線出軌事故,因駕駛員欲追回誤點時刻而來不及在彎道上減速造成出軌,列車速度比正常快一倍,列車出軌後,第一節車廂衝入一座住宅大廈停車場。兩卡車乘客幾乎全遇難。
依件事係我響京都時大學一位miss上堂提起。
事後日本政府即刻修改對鐵路營運既法例,JR西日本營運長引咎辭職,鐵路公司亦放寬誤點、更換新型號刹車系統,確保唔會再有類似意外。
than,其實我係想話,touch wood如果香港地鐵出一d大小小既意外(真係死左人),我好好奇會點。可能會開個記招道歉、賠償少少,然後馬照跑、舞照跳,我地繼續笑笑口去搭部出過事既車。因為根本冇得揀。
好似菲律賓人質事件咁。我地對住個電視咬牙切齒又叫又鬧,抵制唔去旅行,然後呢?
其實最後做到d乜、起到咩效果呢。
俾你千投拆萬投拆,但其實可以得到咩野。
冇人覺得會有更嚴重既處罰,冇人覺得會有然後,所以好多野就咁被不了了之。得唔到合理既回應,亦得唔到恰當既處理。
我覺得香港地,好多野都係「然後就沒有然後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