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在日本的税务杂志上看到一则有关东京地方裁判所关于上记标题所作出的判决。
大致内容如下:
日本国内的免税店向海外的旅行社支付的手续费是否属于日本国内消费税的控除对象?
首先日本国内的消费税的判断基准是提供服务的场所是否在日本国内。
如果提供服务的场所涉及到国内和国外的情况下,以提供服务的事务所的所在地为判断基准。
上述案例东京地方裁判所给出的结果是支付的手续费不属于日本国内消费税的控除对象。
理由是,海外的旅行社的服务内容:
①负责向日本国内的免税店提供游客的名单
②在日本安排地接导游,并向地接导游发出指示将游客带至
指定
指定的免税店
③日本的地接导游按指示将游客带至指定免税店进行购物
④地接导游向免税店提供游客名单
①和②服务提供的场所属于国外,③和④地接导游提供的服务属于国内,支付的手续费中国外和国内的部分无法明确区分,所以消费税控除的判断基准是以提供服务的事务所的所在地来判断。各国外旅行社在日本国内没有事务所,所以该案例最终判断为不属于日本国内消费税的控除对象。
消费税的判断真的是很难,所以如有类似内容的公司可将此作为一个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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