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社會家庭灌輸我一個觀念,我的錢是我的,老公的錢還是我的!
但是,一直以來,我不曾付諸行動,做出這樣的事情。
看著身旁的好友,總是炫耀著自己所霸佔的幸福時,
往往令我不經懷疑,這樣對女人好,還是女人再害女人?
直到今天看到一篇關於賴分如專訪,我開始為自己感到高興!
她說要做老公一輩子的情人,是該懂得尊重,因為他不是你的下屬。
他辛苦賺來的錢,當然有權力支配。
這是很正確的觀念。
記得剛跟托弟交往時,他因為先前被朋友誘導,超額支出了很多錢。
我當時只有一個念頭,不斷提醒他,
記得要去繳錢,拖久了又會有利息喔!
但是我不曾把他的錢占為己有,
是因為想讓體會如何支配自己的錢。
我沒有這麼偉大,因為賺的錢也不多,
但是我懂得如何管理自己的財產。
後來,發現托弟把錢繳完以後,他感覺好像多出很多錢,
花錢花的特別兇,但都是花在吃喝用上面,沒有儲蓄的習慣。
我知道他想給我過比較好的生活,但是我可以等待!
所以我用了一個很爛的方法,如果拖弟惹我生氣,
最低應罰100元,最高好像是1000元。
我常常坐在那邊數阿數,他歪著一張臉覺得很委屈。
直到他要去當兵前,總數目居然也有一萬多塊。
托弟看到這筆錢很高興,他可能以為我會獨吞,
但是我拿去給伯母,希望能幫他保管。
因為這是他的錢,出社會就有一筆基金。
其實有時我開玩笑的跟托弟說,你要賺很多錢,每月我發薪水給你!
說真的剝奪了他的自由與應有的尊重吧。
現在,他想要給我幸福的生活,就要看他怎麼理財了。
會這樣想,是因為我真的想做他一輩子的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