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社會家庭灌輸我一個觀念,我的錢是我的,老公的錢還是我的!

但是,一直以來,我不曾付諸行動,做出這樣的事情。

看著身旁的好友,總是炫耀著自己所霸佔的幸福時,

往往令我不經懷疑,這樣對女人好,還是女人再害女人?


直到今天看到一篇關於賴分如專訪,我開始為自己感到高興!

她說要做老公一輩子的情人,是該懂得尊重,因為他不是你的下屬。

他辛苦賺來的錢,當然有權力支配。

這是很正確的觀念。


記得剛跟托弟交往時,他因為先前被朋友誘導,超額支出了很多錢。

我當時只有一個念頭,不斷提醒他,

記得要去繳錢,拖久了又會有利息喔!

但是我不曾把他的錢占為己有,

是因為想讓體會如何支配自己的錢。

我沒有這麼偉大,因為賺的錢也不多,

但是我懂得如何管理自己的財產。


後來,發現托弟把錢繳完以後,他感覺好像多出很多錢,

花錢花的特別兇,但都是花在吃喝用上面,沒有儲蓄的習慣。

我知道他想給我過比較好的生活,但是我可以等待!

所以我用了一個很爛的方法,如果拖弟惹我生氣,

最低應罰100元,最高好像是1000元。

我常常坐在那邊數阿數,他歪著一張臉覺得很委屈。


直到他要去當兵前,總數目居然也有一萬多塊。

托弟看到這筆錢很高興,他可能以為我會獨吞,

但是我拿去給伯母,希望能幫他保管。

因為這是他的錢,出社會就有一筆基金。


其實有時我開玩笑的跟托弟說,你要賺很多錢,每月我發薪水給你!

說真的剝奪了他的自由與應有的尊重吧。

現在,他想要給我幸福的生活,就要看他怎麼理財了。

會這樣想,是因為我真的想做他一輩子的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