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報導,台南一名槍砲犯張英德日前被警方逮捕後,以「家有養蜂,沒我活不成」為由,獲台南地院法官王國忠裁定10萬元交保,引爆爭議!
台南地檢署提抗告,高等法院台南分院認為,張家還有母親、胞弟等多人可協助養蜂,不構成不羈押理由,昨撤銷一審原裁定,發回台南地院重新裁定。高院法官認為,張英德製造槍枝、子彈,被警方查緝時,身上還帶著一把手槍,嚴重危害社會治安,之前又有多次棄保潛逃紀錄,未來是否會如期接受偵、審調查審判,讓人質疑。(王嘉慶/綜合報導)徵信社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