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惡!竟然推年僅11歲的外孫女入火坑賣淫!彰化縣一名外婆竟為了錢,將當年年僅11歲的外孫女推入火坑,讓陳姓(83歲)男友性侵並收取金錢,一開始女童反抗無效,只能順著外婆,讓陳男性侵、猥褻多次,彰化地方法院法官判陳男有期徒刑6年,外婆判4年6個月。
判決書指出,11歲被害女童與9歲妹妹因母親工作忙碌,將兩人交給外婆照顧,外婆經常帶他們到廟口與朋友聊天,女童因此認識外婆的陳姓男友,前年5、6月間,陳男向其外婆透露想染指女童,並稱會給錢,沒想到這名外婆竟貪圖錢財,答應其要求,某日要外孫女到某廟後的浴廁找陳男跟他拿錢,女童聽從前往,卻被陳男要求脫衣服,並被摸撫胸部。女童起初拒絕,但陳男說「要錢就要乖乖聽話」,她只好順從,直到聽到外面妹妹找她,才趕緊穿好衣服出去,沒想到事隔1個月後在同地點遭性侵得逞,女童證述遭其性侵多次,有時陳男無法勃起,還要求她口交但被拒絕,也多次遭猥褻,幾乎每次都有給錢,甚至拿8千元讓她買手機,還有一次被妹妹發現撞門,兩人才匆匆結束。該案因警方調查一起女童與其他男網友交往,女童年紀小,卻對與男網友性交不在乎,追問下,女童才道出,外婆也會帶她到一間廟與一位阿公發生性行為,還有錢拿的案情,讓女警大吃一驚,趕緊通報、調查。判決書指出,陳男案發時已年滿80歲,足以當被害人祖父輩,竟罔顧人倫,明知女童身心尚未成熟,趁其年幼無知,透過其外婆引誘及媒介,或後來自己與女童默契,多次性交、猥褻,與年幼僅就讀國小女童性交易,尤其外祖母應為女童信賴之人,理應照顧她免受他人侵害,卻貪圖錢財,將自己孫女推入火坑,所為令人髮指,女童事後留下痛苦回憶,甚至覺得自己「不再純潔」,陳男事後以15萬元與女童家長達成和解,但女童身心以受創、不願意原諒被告,因此兩人量處其刑。(鄧惠珍/彰化報導)徵信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