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一名梁姓女子(36歲)因鍾姓男子向她借了1萬6千元未還,前年6月7日下午夥同范姓(25歲)、涂姓(25歲)、陳姓(22歲)等人開車將鍾男約出後帶到中壢一處民宅商討還款事宜。因鍾男表示沒錢,必須等他找到工作後才能分期付款,梁女不同意,要求他必須在當天還錢,並由范男等人取來手銬將鍾男銬在椅子上,並加以囚禁。
翌日下午,鍾男一度掙脫手銬,但被發現,遭梁女等人以膠帶把他的眼睛和嘴巴等部位黏封;范男等人亦持鐵棍或徒手毆打,還把鍾男的褲子脫下,持熱融膠,以打火機加熱後,將溶液滴在鍾的身上,並恐嚇他「不還錢就是這種下場」。由於鍾男一直沒法找人借款還籌不出錢來,涂嫌等人竟拿來一隻鱉,將鱉頭朝向鍾的手指,任由該鱉咬住鍾的手指,鍾大叫使用甩開後未造成更大傷害。鍾男遭囚禁凌虐8天後,才由鍾母籌來1萬6000元交付,鍾男始獲釋。案經警方據報追查出上情,桃園地檢署今依傷害、妨害自由等罪嫌將梁女等4人提起公訴。(突發中心張沛森/桃園報導)合法徵信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