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永康區維冠金龍大樓去年2月6日凌晨在強震中倒塌,造成115人死亡、103人受傷。建商林明輝等5人被依業務過失致死,一審均判刑五年,他們在二審仍不認罪。被告辯護律師對土木技師工會鑑定資格、當時的台南縣政府工務局公務員的審照程序責任提出質疑,全案今天辯論終結,合議庭裁定7月28日下午4時宣判。
維冠公司負責人林明輝(在押),以及建築師張魁寶、鄭進貴、維冠設計部經理洪仙汗,結構技師鄭東旭等5名被告今天均準時出庭。該案從今天上午開庭,馬拉松式接續審理,直到今晚10時才辯論終結。
該案由台南市土木技師公會製作的維冠大樓鑑定報告,這是一審法官認定5名被告有罪的重要關鍵。被告辯護律師仍提出佐證的合理性,他說,依法規,土木技師對於建築物結構的規劃、設計、研究、分析業務僅限高度36公尺以下,台南市土木技師公會不具鑑定機關適格身分。
台南地檢署主張,921地震時的建築鑑定報告,就曾有土木技師公會參與;3名鑑定人也均具土木技師資格,鑑定人鄭明昌曾多次參與50公尺以上大樓的特殊結構外審。鑑定報告可以作為法官審理依據。
鄭東旭被控在結構計算時搞錯數據,大幅降低維冠大樓的抗震力。他的律師辯解,當時的台南縣政府工務局公務員未盡審查責任,鄭東旭僅為履行輔助人,維冠公司於1993年辦理變更設計,不是鄭東旭負責結構計算。變更設計加上建築偷工減料,才是維冠倒塌的主要關鍵,與鄭東旭無關。(辛啟松/台南報導)徵信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