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具名讀者問:
公婆與先生的哥哥住在先生名下房屋,沒和我們同住。房貸是我先生向農會申請,約定公婆和哥哥繳交,如果他們沒按時繳房貸,請問遲繳多久會被拍賣房子?我先生名下其他財產會被沒收嗎?我名下財產也會遭沒收或凍結嗎?我3歲女兒若在郵局有存款,也會被凍結或沒收嗎?徵信社
律師林俊峰答:
讀者先生名下房屋申辦購屋貸款,理論上應由先生按月繳交房貸,但因私下約定,由居住的爸媽與哥哥繳交房貸,如果他們遲延繳款,農會過一陣子就會寄信,催促讀者先生繳貸款,若未恢復繳交貸款,農會將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此屋。
假設該屋價值800萬元,向農會貸款500萬元,繳交100萬元房貸後,就未再繳交,農會將針對剩下的400萬元房貸,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抵押權,拍賣此屋清償欠款。
通常農會核發貸款前會評估房屋價值,設定足以清償房貸金額的抵押權,萬一房屋價值劇減,造成拍賣房屋仍不足以清償欠款,當初簽約若有連帶保證人,農會也會向連帶保證人求償。
原本《民法》規定,債權人得向法院聲請,宣告債務人夫妻改採分別財產制、再向債務人配偶請求夫妻財產差額來還債,但條文現已刪除,因此若讀者未擔任連帶保證人,就不必擔心名下財產會被查封,此外《民法》已修改為「限定繼承」制,也不會追債到讀者的3歲女兒身上。(黃哲民/採訪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