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0多歲OL在台北捷運站等人時,遭路過的宋姓男子伸狼爪襲胸,憤而提告。宋男辯稱有肢體障疑,且當天有1隻手拿著手機,不可能襲胸,應該是不小心碰到,但女子堅稱當時明顯感受到胸部被捏3下,台北地檢署採信OL的說法,昨依性騷擾罪將宋男起訴。
這起事件發生在今年3、4月間,1名粉領上班族搭乘捷運到台北火車站與友人碰面,出站等候友人期間,宋男經過她的身旁後,OL突然驚聲尖叫「我被偷襲了」,路人發現後趕緊攔下宋男,由站務人員報警處理。徵信社
OL指控,當時她在捷運出口處等候,不料一個轉身,突然有一隻手從她右手腋下鑽進來,朝她的胸部攻擊,還快速的捏了3下,她嚇得大叫,因此提出告訴。
宋男則否認犯行,辯稱他有肢體障疑,當天手上又拿著手機,怎麼可能偷襲,有可能是不小心碰到,絕非故意。
但因OL指證歷歷,檢察官調查相關事證後,採信OL的說法,昨依性騷擾罪將宋男起訴。(呂志明/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