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交通規則開車,沒想到被闖紅燈的機車騎士撞上來,汽車駕駛竟然因過失傷害,得拘役50天,並賠償169萬元!徵信社
據《TVBS》報導,台中一名游小姐2年前開車綠燈直行,卻遭到一位騎機車的阿伯闖紅燈撞上,阿伯送醫後身亡。整起事件雖然被交通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游小姐無肇事責任,但阿伯家屬提告,台中地方法院一審判決游小姐過失傷害,得拘役50天,還得賠償家屬要求的169萬。
對台中地院的判決,游小姐氣憤地說自己遵守交通規則綠燈通行,對方闖紅燈撞她,為什麼對方可以因此提告,難不成全台灣的人都不用遵守交通規則,那要交通號誌做什麼,好看用的嗎?
自己被撞,卻被地院判決過失傷害,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連帶須賠償對方提出的169萬多元。游小姐無奈表示,法院應該要給我們公平正義,不然要法院做什麼,怎麼會是這樣的判決?也決定不服地院判決,要上訴到高院。
而提告的阿伯家屬則表示,轎車駕駛(游小姐)一直強調她沒肇責,都沒道歉,才會循法律途徑求公道,要爭取她認罪,只要對方一個道歉,一毛錢都沒有拿也無所謂。(隋昊志/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