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肇事釀傷亡被社會大眾視為極惡,更遑論肇事者為知法犯法的刑警。苗栗縣警察局刑警大隊小隊長曾裕麟去年底酒後駕車肇事,造成自己和對方受傷,卻僅記過調平行單位,甚至才過3個月,今年3月底竟又「破例」升任刑事小隊長,引發基層警員不滿,質疑曾男有縣長夫人「乾媽」當靠山,才官途順遂。但苗栗縣警局高層卻卻對此派令粉飾太平,稱警員酒駕並無管制升遷的規定,且曾是占缺未領加給「沒升官」,只認確實觀感不佳。徵信社
國立東華大學民族發展與社會工作學系教授施正鋒對此批評,警察酒駕知法犯法很不應該,記過後理應接受人事凍結、悔過,結果3個月後就「升官」,顯見懲處案是不痛不癢,只能說:「有靠山的人,就是不一樣!」 
檢警調查,曾裕麟(47歲)去年12月20日深夜11點多,酒後駕車外出,在省道台1線頭份市中華路某加油站前,逆向撞上李男的小貨車,造成2人輕傷送醫,李男沒有酒駕,但曾酒精濃度高達1.13毫克,因為傷害罪雙方和解,檢方3月初依公共危險罪嫌,將曾緩起訴1年,要求繳交10萬公益金,行政處分被記2支小過,由竹南分局改派大湖分局,但仍繼續任偵查佐。
基層警員指出,案發時曾裕麟的刑事績分排序是第1名,隨時可升任刑事小隊長,但照以往案例,警察酒駕又肇事使人受傷,會記過、管制升遷、甚至改調制服警員,但曾為何能繼續當刑警,且破例在3個月後就升官為苗栗縣警察局刑警大隊小隊長,痛批警察局雙重標準,並直指要歸功於縣長徐耀昌的「功勞」,因為警界盛傳,曾裕麟是徐妻蔡麗卿的乾兒子,懷疑她向局長施壓。
曾裕麟說,酒駕已接受該有懲罰,派任小隊長是他多年努力的成果,未正面回應是否是蔡的乾兒子,否認透過蔡關說人事案。蔡麗卿跟隨徐縣長赴大陸參訪,透過Line回應,指曾會客氣叫她乾媽,但關係沒有很親近,強調從未插手縣府人事。
苗栗縣警局公關科長郭守明說,警政署今年1月修改懲處規定,曾記2支小過後,不能一罪兩罰,也沒有規定酒駕者一定要改調制服警員,而且「偵查佐跟小隊長都是同官等,沒有升官。」郭說,曾佔刑大小隊長職缺,支援大湖分局沒有領導小隊,因此沒有支領主管加給。
台中市警局督察室表示,依警政署頒訂的《警察人員駕車安全考核實施要點》,警員酒駕肇事獲得緩起訴,酒測值若超出0.18毫克,除當年考績丙等外,市警局將予以記過2次處分、調整服務單位,並至少列入輔導管制2年。但苗栗縣警察局人事主任滕正格表示,警政署並無管制2年的規定。
苗栗縣警局長金浩明表示,為維護員警權益,6月再檢討派任較恰當,但曾績分排名第一,還是應晉升。(楊永盛、鮮明/苗栗台中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