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友廉╱新北報導】陳姓男子新婚卻跟離婚的前女同事交往,女同事13歲女兒告白喜歡他,無良陳男「大小通吃」,竟帶她上床,少女淪為小四,還脫口向母說與陳男上過床、「他比較喜歡我」,母以為鬼扯,少女事後則提醒陳男要守密。新北地院日前依與未成年人性交罪將陳男判刑1年10月,並告發嘿咻次數不止1次,交檢方擴大偵辦。徵信社
判決指出,陳男(29歲)長相斯文,在電子公司任職,2009年結婚卻在同時期,跟離婚、育有1女的前同事交往,小女生缺乏父愛,對陳男日久生情,告白喜歡他,陳男稱也喜歡少女,兩人私下交往互稱老公、老婆,去年1月,陳男在永和住處跟少女嘿咻,當時她才13歲。

問怎樣才高潮
之後,少女曾跟母親提及,陳男有跟她上床、比較喜歡她,但母親以為鬼扯。少女對這段情懵懂困惑,還寫信給陳男說:「我真的很愛你,你明明是我的。」更要陳男小心,不要被母親發現。同年4月,陳男則寫信給少女說:「老婆……到底妳會不會有高潮。」露骨詢問性愛感受,並涉嫌多次到學校接她放學,赴摩鐵等場所洩慾。 
少女最終因行為有異被老師察覺、檢警介入,但她只供出在永和與陳男嘿咻1次。少女被安置時還偷偷聯繫、私會陳男,陳男要她不要再說不利的話。檢方起訴後,陳男與少女母親和解,但法院審理時,少女疑因受輔導改變,供出陳男與她其實多次嘿咻,不願原諒。 

做1次判年餘
因檢方只起訴嘿咻1次,法官將陳男判刑1年10月,但告發他犯行不止1次,交檢方續辦。親子兩性專家吳娟瑜指出:「陳男應受嚴厲譴責,見小女生愛慕卻未指正反而染指,可見陳男對女同事也非真愛,只在糟蹋妻子、情人及少女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