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50幾歲的黃姓男子與30歲的人妻通姦,被她的軍人老公告上法院,黃男辯稱自己既老又病又沒錢,不是高富帥,毫無吸引力,女方外遇對象不可能是他;但人妻供稱,黃男天天陪吃飯獻殷勤打動了她,並指證黃男身體特徵如腋下有小黑痣、生殖器勃起時會出現胎記等,法院認定兩人確有通姦事實,判黃男3月徒刑,得以9萬元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黃男前年4月間因妨害風化案被判刑後易服社會勞動,在清潔隊執行時認識了因違反《藥事法》到同一單位執行社會勞動的人妻,且知道她已婚、丈夫在軍中服役,但兩人仍進展迅速,同年5月就到汽車旅館開房間,軍人老公得知後大怒,要老婆作證告死黃男,才撤銷對老婆的告訴。徵信社
人妻於是和盤托出與黃男同赴汽車旅館的時間,又指出黃男為她去藥局買陰道發炎藥品的日期,另說黃男腋毛中有小黑痣,生殖器下方有灰色胎記,臀部有肥胖紋等私密特徵。黃男則否認睡人妻,辯稱自己比她大20多歲,既老又病也沒錢,就算人妻有外遇,對象也不會是他等等。
人妻則對法官說,因軍人老公常不在家,黃男則是每天陪她吃飯、通電話、獻殷勤,她才與黃發生婚外情,法院調查後認定兩人通姦屬實,判黃男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仍可上訴。(王吟芳/高雄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