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一名已婚的李姓男子10年前與陳姓女子外遇,兩人還合夥開公司經營廢棄物清除、寵物安葬等項目,但事後雙方鬧翻,李男遭陳女提告,並於去年10月間遭高院以背信罪判處有期徒刑9月定讞。李妻收到丈夫的判決書後心生懷疑,追問後才知丈夫偷腥,她還在家中搜出李、陳兩人的性愛光碟,怒告2人通姦。徵信社

士林地院審理時,雖李、陳兩人坦承姦情,但因兩人拍攝性愛光碟的時間在2004年,已超過5年追訴時效,且李妻事後對丈夫撤告,法官因此判兩人免訴。

至於2004年以後兩人的姦情部分,因陳女辯稱兩人後因投資糾紛鬧翻,她還在2005年間控告李男,兩人當時就終止婚外情,因已無通姦事實,法官因此判陳女無罪。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