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芷余/高雄報導】高雄市一名已婚李姓醫生,佯稱未婚與女護士發生性關係被妻子發現,妻子一怒之下對丈夫提告,李男除因通姦罪被判刑4月外,高雄地院今判他須賠償精神慰撫金30萬元給妻子,及負擔過去1年多小孩的8成註冊費。徵信社
李妻指李男外遇,應賠償她精神慰撫金120萬元,且2人4年前結婚,去年李男才當上住院醫師,之前收入不高,都是由她負責家庭生活開銷,娘家並借了53萬元給李男,她因此共向李男求償近300萬元。
但法院審理認為,雖然娘家有支出該筆款項,但李妻非債權人,也無證據提出此為借貸款,至於生活開銷,法院認為李妻無法舉證李男從未支付家庭生活費,這兩部分判免賠;唯有2人小孩的註冊費,李男須負擔8成,為5萬2千4百30元,以及須賠償李妻精神慰撫金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