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林姓男子2013年9月間隱瞞已婚身分外遇另名高姓人妻,事後高女得知林男已婚,擔心傷及雙方家庭,2014年5月決定分手,林男卻透過高女住處的社區管理員取得高女的家庭資料,並透過手機通訊軟體「微信」傳簡訊威脅高女繼續交往,否則就要將2人親密照寄給高夫及《蘋果日報》。台中地檢署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及恐嚇等罪起訴林男及提供個資的蔡姓管理員。
起訴指出,2014年5月間,高女無意間看見林男(40歲)的身分證,其配偶欄已有某人姓名,高女提出分手,讓林男心生不滿,林男前往高女住處,詢問高女所住樓層,社區管理員竟將社區住戶名冊供林男查看並拍照。徵信社
林男取得高女和家中成員個資後,陸續傳訊恐嚇:「如果你沒讀這封信或是已讀不回,那我只好開始去拜訪這些名單…,我們交往中你所保密的點滴,也將會一一揭露…還有不少我們在房間內的親密照。妨礙祕密我也不在乎了…」、「這頂超大綠帽看陳先生怎麼戴得下」、「妳今天晚上跟我聯絡,講清楚就算了,不然照片我就直接寄去公司,當然陳先生(高女配偶)跟水果報一定也會收到…。」
高女不堪其擾怒提告,林男違反《個資法》及恐嚇,辯稱:「事情可大可小,我也沒有真的作傷害高女的事情…。」但檢方認定林男擅自蒐集高女姓名、地址、婚姻關係及家庭成員等資料,還傳訊息使高女心生畏懼,擔心危害名譽,已觸犯《個資法》及恐嚇罪,今將他起訴。(許淑惠/台中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