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北市某派出所任職的陳姓警員,不顧自己已婚身分,與一名楊姓女子發生婚外情,事後楊女琵琶別抱,陳男竟打電話罵楊女:「你那麼愛當小三是不是?」,楊女覺得遭恐嚇、名譽受辱提告,事後楊女又撤告傷害及公然侮辱告訴,台北地檢署昨認為,恐嚇部分證據也不足,處分不起訴。
檢方查出,陳男與楊女原為男女朋友,事後陳男發現楊女與其他已婚男子有曖昧關係,今年5月12日晚間,2次撥打電話給楊女罵稱,「你那麼愛當小三是不是」、「我要告訴對方的老婆」等語。楊女向陳男解釋且否認與他人曖昧後,陳男才氣消,兩人言歸於好。徵信社
豈料今年6月12日晚間,兩人在新北市新店區某餐廳用餐,兩人又發生口角,陳男氣得將座椅踢向楊女,造成楊女腰部、手臂受傷,楊女不甘受辱,憤而提出公然侮辱、恐嚇與傷害等告訴。
檢察官開庭時,陳男供稱,楊女真的就是小三,他為了這個婚外情,付出慘痛代價,還因此與前妻離婚,他只是陳述事實,並沒有侮辱對方的犯意,另外打電話給對方所說的話,只是要提醒對方而已,也無恐嚇犯意。
事後楊女主動撤回告訴,針對傷害、妨害名譽等告訴乃論罪事由部分,檢方今天做出不起訴處分。至於恐嚇部分,檢方認為,情侶間吵架難免出言不遜,尚不至構成恐嚇事由,同樣處分不起訴。(呂志明/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