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39歲葉姓男子2014年間透過臉書聯繫上已婚的前女友,兩人發展出一個月的不倫戀後,前女友提分手,葉男竟拿兩人親密裸體照片威脅寄給前女友的老公和家人,還到前女友住家外大喊她的名字逼她開門並性侵得逞。前女友下跪求饒仍難逃葉男淫威,最後哭著打電話向老公求救,葉男才離去。台中高分院今依強制性交罪判葉男3年10月徒刑。
捉姦在床
判決指出,2014年4月間,葉男透過臉書與分手14年、嫁到梨山務農的前女友聯繫上,兩人發展出一段婚外情,葉男並拍下兩人性愛照片。同年6月前女友發現葉男另有交往對象,怒提分手,葉男竟揚言寄發性愛影片,並透過LINE及臉書留言「妳不想在一起,我會毀掉妳跟妳家庭關係」、「我先傳我在妳太平家的照片給他(老公)臉書看」、「不信妳沒公婆」、「妳媽妳妹姐我都傳」。
葉男知道前女友在太平區還有一處住所,逼迫前女友到該住所與他幽會,前女友恐婚外情曝光,依約見面,女若不開門,葉男就在門外大叫,直到女怕驚擾鄰居趕緊開門為止。2015年1月6日,葉男又要求前女友下山到太平和他見面,逼對方開門後對她性侵得逞。
隔天早上,葉男又要對前女友性侵,遭女方拒絕,葉男恐嚇稱:「現在你只有兩條路,一是和我發生性關係,二是打電話給你老公,叫他來。」前女友只好哭著打電話給老公,求老公快來。葉男見狀才離去。
被害人老公怒提告,台中地院依相姦罪,判葉男和前女友各有期徒刑2月;另另依強制性交罪判葉男3年10月徒刑。葉男上訴辯稱已與前女友及其丈夫以50萬元達成和解,但台中高分院查出葉男仍未支付和解金,認為他犯後無悔意,今駁回上訴。(鄧玉瑩/台中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