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有2幼女的游姓中醫師與李姓妻子去年離婚後,經幼女告知前妻與呂姓小王有婚外情,直接打官司向李女、呂男連帶求償100萬元,台北地院審理時,幼女出庭 作證說:「他們2個人脫光衣服,尿尿對尿尿的地方」、「他們抱在一起、在房間」,法官因此認定2人侵害游男配偶權,判要連帶賠游男12萬元,可上訴。徵信社收費
游男(43歲)指控,他與李女(36歲)2011年結婚,育有2幼女,並於去年2月離婚,離婚後女兒告知呂男(48歲)趁他外出工作之際,到家中與前妻嘿咻,還威脅女兒不能告訴爸爸,李女還帶小孩外出與呂男約會。
呂男辯稱,他是蘇花公路改善工程的技術員,平日在宜蘭工作,與李女分處兩地,李女也辯稱,平時送小孩到幼稚園後,就到經營的推拿店工作,不可能有時間發生性行為及約會。
但法官根據5歲幼女證述,呂男常到家中與媽媽脫光衣服,尿尿對著尿尿地方,還一起外出逛街,均屬女兒親眼見聞描述,認定2人有逾越一般朋友社交界線的親密關係,審酌後判呂男、李女要連帶賠償游男12萬元慰撫金,可上訴。(張欽/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