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放棄了一個見工機會,但明天、後天亦要見工。已經開始厭倦。我不想上班,但更不想找工作,請快點給我一個offer。晚上reunion,頗愉快的飯局。閒聊間發覺自己的搵工方向頗偏門,跟自己的major及學歷有點偏差。希望沒有選擇錯誤吧。
http://hk.news.yahoo.com/070611/60/299fv.html
難以置信的意外,從報章得悉事件時第一個反應是憤怒。停駛三日檢查得來的結果是車廂墮下,耗資十億、落成不足一年的工程,得來的就是意外頻仍的360。雖然明白不能將360與海洋公園的cable car比較,但既然是大工程,又建在險要地段,應該在技術及安全性上都有所提高才對,但偏偏就不及落地數十年的小吊車般安全。

五分鐘前陽光普照,五分鐘後烏雲蓋頂,再過兩分鐘便橫風橫雨,更聽到街上沒有打傘的女學生尖叫。我發覺,下雨天在家中觀看街上避雨的人有點幸災樂禍feel。說到雨傘,到大公報見工時,我把很喜歡的綠色雨傘遺留在報社。發覺時已在旺角,本來我是可以去拿回,奈何腳痛難當,不願多走路。遺下雨傘當然不高興,但更不高興的是 雨傘可能已經落入那個地中海乞人憎的編輯手中。
是日東方頭條是「為食BB女,哥士的當糖」。為什麼要用「為食」來形容女嬰?好像將所有責任都落在女嬰身上般。有那個一歲大的嬰兒是不饞嘴的?難道一歲的嬰兒已經知道哥士的危險?我相信就算女嬰不饞嘴,意外都會發生。小時候我都有相同的經驗,記得大約兩歲時,我誤服了放在桌上的藥丸,事後家人大驚下將我送進醫院檢查,最後當然沒大礙。我還記得當時為什麼會吃桌上的糖果,的確,其中一個原因就如報導中說把藥丸當作糖果。其二是因為曾看到家人進食,自己亦以為是可以食的,怎料味道苦得我哇哇叫。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出事後的確有家人罵我「為食」。那一刻我完全不明白他們為什麼罵我?長大了回想起來怪委屈的。為什麼大人不反省自己有沒有放好危險物品,而要怪不懂事的孩子?早陣子亦有同類的意外,一個一歲大的嬰兒因為吃了「地上」的軟骨而差點兒骾死。該軟骨更是「前晚」晚膳時掉在地上的。無言!生得BB就有責任照顧好他們,不能承擔責任者生小孩前請三思。
一面看《師奶兵團》,一面想,如果將來成為全職家庭主婦,我會像劇中三個師奶中那一個?估計我對孩子應該像商天娥,對丈夫應該像鄧萃雯,對自己應該像葉童。
總覺得童年是要天真快樂地過,不應受制於殘酷的教育制度。但可惜生活在香港就要同時接受這裡的現實,因此將來如果我決定不生小孩,大家不用驚訝。
兩個人相愛本來是溫馨的事,但當想到結婚,不能逃避的就是責任。為了將來,你很難責怪女人「望夫成龍」,因為這是婚姻帶來的現實。婚後你背負的不是一個家庭,而是三個:丈夫的、自己的、丈夫跟自己的。因此將來如果我決定不結婚,大家亦不用驚訝。
記得Year1時某位tutor曾說:「現在的師奶當年亦曾堅持要成為靚太,可惜做不到。」(意思大約是這樣吧)女性結婚後對外表會變得鬆懈,為什麼呢?姊妹們,請謹記每天dress up自己是女性的天職,不要放棄。我亦曾對自己說不管到了那個年紀,打扮都不要隨意。可惜我有一個缺點,就是懶。因此將來如果我打扮上變成不拆不扣的師奶,大家更不用 覺得驚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