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開始手腕痛。本來不以為然,但星期六上班時連用筆寫字亦覺痛。今天更 痛得寫不了字。以前的我會「當無事發生,hea佢一兩日就會無事。」但今時唔同往日,無人要,大吉利是講句如果失去working ability,無人會養我架喎!因此今天是我二十多年來第一次自動自覺去看醫生。下班後回到大埔已經八點,幸好有位善良的姑娘收留,要不明天可能要請半天假。醫生很有耐性,他仔細檢查後說是因為長期勞損而令到手筋發炎。只要吃兩天消炎藥便會痊癒。好消息:這只是小事;壞消息:我為了這小事丟了二百元。(10/9/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