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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ming2011 23:54:37(引用 FACEBOOK鲁明投稿内容)
举报 叶炳坤(厦门市中级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尤冰宁,胡欣(第二庭审判员);陈永华(厦门思明莲前法院审判员)
他们看到了原被告母亲在保管10万美金了吗?严重枉法审判,要把害群之马驱逐出法院。应立即暂停四位审判员的工作,以免殃及其他诉民。
围绕被告鲁林的侵权,一二审不按原告诉求公正审理,却恶意篡改原告的诉求本意,断章取义,偷梁换柱把“原告要求被告偿还因否定借款事实而侵吞的350万日元”的诉求,篡改变为“原告主张被告拖欠350万日元。不...按当事人诉求的进行审理,故意作弊迎合对方当事人,公然枉法审判!
应彻底追查一二审审判员玩忽职守严重失职行为,审判长叶柄坤有不可推诿的责任,须一并严肃查处。二审在一审的错误之上,枉法判定“分家析产与本案无关”;阻止了上诉人的一切诉求。严正抗议。
因为父亲是原告的债务人,经一二审审理认定的父亲未还款不止10万美金,原告携款回家...累计金额为24,243,000日元。(不含利息的话,也尚有110万元未讨还);原告以分家析产案由完全可以调查已故父亲的银行账户,查明偿债能力。
可是,枉法审判的胡欣恶意否定了上诉人分家析产诉求。因原告的诉求附带了侵权责任赔偿请求,为了证明两被告已经侵权购房,除了调查父亲的银行账户外,因为两被告声称父亲答应还原告的未还款十万美金母亲在保管,否认侵权购房;为辨明事实真伪,也必须一起调查母亲的银行账户;即使未还款暂时被移至母亲名下让母亲保管,由于原告主张“母亲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母亲的行为给他人造成侵权的,监护人被告鲁帆应承担侵权责任;
在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之下,不作为地默认母亲在保管未还款!一二审的枉法审判行为已给原告造成了追究侵权责任不能的严重后果。为非法扣押、侵权购房、非法强制债务抵销上诉人财产的两被上诉人保驾护航!为了逃避追究被告鲁林的侵权责任,恶意篡改上诉人的诉求真意,在判决书中肆无忌惮地封杀了上诉人的数十条证据。被告鲁林是个行贿老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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