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想念一首旧旧的歌。
一条很久了的街道。一个阳光充沛的夏日。
无所事事懒懒的人们。
总是怀旧的人很容易不快乐。
我想去一座叫做台北的城市生活一段日子。
我想知道那是不是如我所想是一座很寂寞的城市。
我觉得那里很寂寞,可是每个人都又很坚强地生活着。
我想写小说了。
又可以发泄自己,又可以拿稿费。
今天是第十三天。是你做完手术的第十一天。我在想,你是不是真的失忆了。
恩……如果你真的失忆了,我大概真的要去台北生活了。
你说就算失忆了也没有关系,因为不该忘记的你都写了下来。
你可以重新凭着纸张认识我。可是我,又怎么能回到刚认识你的十七岁呢。
还是……如果真的要发生点什么,你不要有事,失忆就失忆了,忘记了什么都没有关系。
你还可以重新过你的人生。重新活得想一个孩子。
笑起来弯弯的眼睛。像猫咪一样的漂亮。
所以就算是失忆也没有关系,你不要有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