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第二集發現此劇沿用的公式﹕每集都穿插著童年及現在的戲份﹐而且每集都有功一做編導﹑泰輔和靜奈主演的惡搞劇去騙錢。今次獵物是欺負靜奈的前上司。老實說﹐雖然欣賞三兄妹深厚的親情﹐但對於他們騙錢的動機不敢認同。上次是為了把靜奈被騙的錢騙回來﹐可是他們不是直接從女騙徒身上奪回靜奈的錢﹐而是騙女騙徒幫襯的牛郎。雖說女騙徒給牛郎的錢是屬於靜奈的﹐但那些錢是牛郎服務客人所賺得的﹐那是他應得的。今次雖然上司壞﹐欺負靜奈﹐但這不能當做她騙錢的理據。同樣地﹐三兄妹拒絕跟警方合作﹐不要把殺父母的犯人交由法律懲治﹐反而要親自殺死仇人報仇。這亦是完全錯誤的信念。如果此劇結局是三兄妹都不需負上任何責任﹐這又成了另一套教壞細路的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