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滿心歡喜地帶著折扣卡去搜購我喜歡的牌子的衣服﹐怎料收銀員說折扣卡不適用於這品牌﹗於是我沒有買就走了。但走了兩步又覺得不妥﹐翻看多遍那折扣卡﹐明明大大隻字寫著適用於店內“任何”商品﹐背後芝麻般小的附加條文也沒說這品牌不在折扣範圍內。於是不甘心地走到別的收銀處試著再問一次﹐心想可能之前只是言語不通什麼的。得到的第二次答案依然是不行。但今次這個較盡責的收銀員沒一口回絕我﹐反而認真研究折扣卡上的文字﹐跟我一樣奇怪為何沒寫不適用卻過不到收銀機。都不用我怎開口﹐她就自動請經理來搞定它了。真好﹗我本還懊惱自己不善辯駁﹐要怎樣跟她理論。以前遇到類似情況通常都算了﹐費事麻煩。因美國好多店員通常照本子辦事﹐除非你鬧大﹐不然他們只會一直不停說﹕『規矩是這樣。』﹑『電腦說是這樣。』之類的說話來打發你。你不跟他摃上了﹐他都不請經理出來。所以今次算好運了﹐追究得來又不用費唇舌爭辯。不過始終遇到不平對待時﹐還是要先開口好﹐消費權益是要靠顧客自己去爭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