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看了友人傳給我的一篇香港新聞﹐是關於一對父母為他們那因天生奇疾而只僅僅活了九天的女兒小琳琳所寫的網誌。後來找到了那網址﹐很快地看完短短九天的日記﹐看得心愀緊﹑眼淚直流。看著小女嬰剛出生就要躺在氧氣罩﹐比我家的毛公仔還要細小的身體全身插滿喉管﹐不禁為她感到心痛。一般嬰兒床上都是擺滿玩具的﹐小琳琳的床邊卻只有一大堆醫療儀器﹐連小嘴也要插著喉管﹐全身動不了﹐連頭都不能轉﹐令人看得心酸。還有看到她的父母望著愛女露出的既愛憐又心痛的笑容時﹐他倆的感受真是非一般人能體會。雖然不認識這家人﹐但還是不禁為他們的不幸落淚。為女兒決定安樂死是每個父母最難下的決﹐既想留著她﹐但又不想她受苦。安樂死這個議題永遠都爭辯不完﹐但若是不治絕症﹐而死能減輕痛苦﹑讓病人得到解脫﹐應該不是壞事吧﹖至少如今小琳琳能安祥地在母親懷裡離開。跟作拔喉的決定一樣﹐身為父母﹐明知胎中女兒活不久﹐自己很可能好快失去她﹑要痛一輩子﹐但仍不後悔把女兒生下來﹐希望她能見見這個世界﹐的確也是需要很大勇氣。但這件個案除了安樂死﹐同時又帶出墮胎的問題。在懷孕時已知胎兒有嚴重缺陷﹐是否還應生下來﹖這同樣是沒結果的爭論。正反方都有理。當你沒權去剝奪胎兒出世﹑活在世上的生存權的同時﹐你又是否有權去強行把殘缺嬰兒拉到這世上來﹐一出世就要他受苦﹑受折磨﹑長大後還要受歧視呢﹖究竟哪一樣才是對胎中嬰兒最好的決定呢﹖但無論如何﹐身為基督徒的琳琳父母讓她來到這世上﹐又在她離開前給她受洗﹐讓她回到主的身邊。以父母的角度來說﹐他們撫心自問已把最好的送給女兒了。小琳琳也應該能安息吧﹗
每次看到這類新聞都感慨萬千。在生離死別時﹐最傷心痛苦的其實是仍活著的人。眼看至愛去世﹐內心承受的打擊悲傷是難以用言語來形容的。尤其是父母面對子女的疾病和逝世的那種切膚之痛。天下間﹐親情﹑愛情﹑友情當中﹐我最重視的就是親情。父母愛的偉大往往很令我感動。為了子女﹐他們恨不得獨自承受所有痛苦和危險。就像早前美國的Kim's Family一家被困於暴風雪裡﹐車裡僅有的糧食父母儘量全都給孩子們而甘願自己捱餓﹐被困多日﹐眼看被救機率越來越渺亡﹐父親挺而走險出去試著找人求救﹐結果不幸遇難。這些不是電影﹐沒添加催淚的誇大或虛假情節﹐這些都是真實﹑發自內心的真感情。父母愛真的好偉大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