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和討厭都是一種感覺﹐是不需要理由或原因的。喜歡就是喜歡﹐討厭就是討厭﹐全是由心﹑由感受來決定﹐那不是能用理性去解釋的。不要去追問別人討厭或喜歡某某某的原因。這本身就是一條Dumb Question。喜歡和討厭大多數都是沒理由的。那些所謂令你討厭一個人的缺點其實通通都是藉口。因為很多時候那些討厭的原因放在不同對象身上都會變形變質的。你討厭某某是因為他有這個那個缺點﹐但若換作是自己喜歡的人也有那些缺點時﹐在你眼中那些缺點即使不變成優點﹐都起碼已下降到你可以忍受﹑不再討厭的程度。所以喜歡和討厭根本就沒有一個規定性的標準。


而且每個人都有不同喜惡﹐他們絕對有選擇的自由。不要試圖強迫人家去喜歡原本就討厭的人。你喜歡的不代表就要其他人都跟著你去喜歡﹑去支持。喜歡和討厭的感覺是迫不來的。更不要去跟人家理論什麼﹕『你怎可以討厭他﹖他又沒做錯什麼。』﹑『我覺得他很好﹐你說的缺點他根本就沒有。』﹑『其實他很好的。他怎樣怎樣怎樣﹐難道你不認同嗎﹖』你可以自由發表自己的意見﹐但不要把自己的一套強加在別人身上﹑死纏爛打的叫別人改變初衷﹑讚同自己的感受。若對方堅持和你相反的意見﹐也不要惡意評擊別人。俗語有伝﹕『若要人似我﹐除非兩個我。』那根本就是“Mission Impossible”--不可能的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