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不多十一、二歲的時候,我發現了那些信。我猜那是媽媽藏了爸爸的信,然後我偷偷拿走,成了第三個藏匿它們的人。當時我就已經理解了內容,卻一直在裝聾作啞,覺得明明檯面上什麼都沒有發生,這怎麼可能是真的。
拿走那些信以後,我把它們藏在一個展示礦石的盒子裡。打開盒子,可以看見黏著礦石和附加說明的紙板,信就在紙板之下。如果我搖一搖盒子,還可以聽到那些信在紙板底下滑動的聲音。不過不久後,那些信又不見了。我一直很想問,當時把我藏在礦石盒子裡的信拿走的人是誰?他或她知道當時不懂那些信的意義的小孩子已經了解那是一段很不堪的秘密嗎?其實這也不是秘密了,只是沒有人說破而已。
這一陣子電視上又在鬧台北縣副縣長李鴻源和立委高金素梅的緋聞。那天我和爸爸出門,在車上聽到這個新聞,爸爸說了這樣的話。
「一個男人不管在外面怎麼亂來,都得把家顧好。」
我沒料到的是我說了這樣的話,好像不受控制似地:「這你倒是有做到。」
最近我那個一天到晚假藉神意之名行污辱人之實的神經病奶奶要來我家住了。我為什麼這麼討厭她理由很簡單,對我媽媽不好的人我也不會善待;雖說她沒善待過的也不只有我媽。在這之前,她的大女兒死了似地當沒這個老媽一樣人間蒸發,她的其他女兒們有的鬧歇斯底里;有的先是義正嚴詞地指責他人,然後五天不到就要趕她媽出去;有的讓她住了幾天就想把她踢走;總之她是個燙手山芋,沒人要撿,然後我爸是長子,後續不需多言也可略知一二。
很久以前我曾經偷偷鬧過自殺,原因就出在這個老不死的賤女人對我講了那那些話。不過真是幸好我沒死,我自己偷偷掙扎地去把吞下去的藥全部吐掉然後虛脫。非感冒時用斯斯,你也可以死得很快,只要二三十顆就成了。這可是經驗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