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實現和友人同遊《聖剣伝説 2》的願望,今天趁著下班後的空檔,我到台北地下街去買了第二隻Wii的傳統手把;剛好看到展示櫃裡有用於薄型機種的PSP透明硬殼,也順便買了一個,而且還附專用的掛帶和耳機線。掛帶是採粉紅色的設計,後來我才在想,店員是不是因為看我是女生,才給我這顏色的?當時沒有想太多,不過我很少會用這麼女性化顏色的物品(我多半喜歡黑色布面或白色鏡面的東西)。沒差啦,照用不誤。


  回去的時候,在地下街和台鐵月台之間的手扶梯處,遇到了一個自稱錢包遺失,希望我幫忙他買車票的男子。對方不斷自稱自己絕無惡意,但是自己身上只剩下多少錢等等理由,這種一聽就覺得……令人對其真實性存疑的說詞,面對一個口齒不清的陌生人開口要借錢,其實我那時滿害怕的,即使是現在想起來,還是捏把冷汗。


  我請對方去找警察,對方扯出一堆不想被觀護人知道的狗屁倒灶的理由,又不是通緝要犯,觀護人知道你錢掉光就會關你回籠子嗎?耍我。反正當時突然有個念頭浮上心頭:我幹嘛要找理由?直接說我不幫就好啦?哪一條法律規定我非幫忙不可?我剛剛還在想這個月很窮要忍耐到發薪水之類的問題,你居然好意思找我詐騙,馬的──


  「對不起,我幫不上忙。」


  這句話我講得一點都不猶豫,對方果然愣一下:「為什麼?」


  「因為我不想,就這樣而已。」


  我真的只講這十個字,然後我就走了。不過我走得很快速,而且都走人多的地方。


  而原本預定晚上直接去星巴克把圖畫完、順便買無線上網的月卡,結果娘親電話來,只好回家;回到自家附近的7-ELEVEN去買月卡,那位非常積極的店員在歷經一番徒勞的搜尋後(翻箱倒櫃跑倉庫!),非常遺憾地告訴我他們只剩下日卡。但我心裡想的卻是──


  ──這年頭,真難看到這麼勤奮的店員。Σ\( ̄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