載姐回來的時候,講到我的要補辦的東西
監理所跟我說要去派出所備案
我一直拖到載我姐的時候才去...
相片哩,是兩吋,不過不是白底...
身上已經沒啥錢了,還給我玩這個...
照相館有打電話啦,不過我是留家裡的...
被我爸接到!(他還不知我皮包不見)
明天要上班,我姐說這事情"越快越好"
我還有一堆東西找不到,又不想問我爸
又被我弟嗆
做錯事為什麼不承認!!
皮包不見是我想的喔!!全部都是我的責任喔!!
只能趁中午休息先去用身分證,健保卡...再說!!
飯錢...吃省一點了,不然怎麼辦!
(◎`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