ブログネタ:一日何時間欲しい?
参加中「彼采葛兮,一日不見,如三月兮。
彼采蕭兮,一日不見,如三秋兮。
彼采艾兮,一日不見,如三歲兮。」
原本是形容一個男青年熾烈的戀情,和心上人僅僅是一天沒有見面,就感歎如同分別了「三月」、「三秋」、「三歲」了。
他是一種誇示法,古代中國總以三、六、九表示多數,這裡的三秋也不是實際上的三年,只是表示時間的漫長,和「度日如年」有異曲同工之妙。
如果你真想知道問題的答案,我幫你算好了:
一小時不見,如隔45.625天
一分不見,如隔0.760416667天
一秒不見,如隔0.0126736111天
符合法定工時規定 北縣府:中秋節應補假
(中央社記者王鴻國台北縣二日電)今年中秋節正逢星期天可否補假一天?台北縣政府勞工局今天表示,依據勞動基準法規定,只要勞工正常工時達兩周八十四小時法定工時數,且星期天為勞雇雙方約定例假日,中秋節雖遇到星期天,但第二天仍應補假。
勞工局指出,現行許多民間事業單位為配合政府機關實施週休二日,每天正常工時為八小時或低於八小時,使得二週工時總時數降為八十小時或低於法定兩週八十四小時工時,可視每年實際總工時究竟較法定工時縮短幾個小時,計算可折抵幾個假日,以彌補與法定工時的差距。
勞工局依上述表示,勞資雙方協商應於年度一開始時排定全年度的行事曆,經選定為只紀念不放假的國定假日,若遇例假日則無須補假;若為其他未經調移的國定假日遇到例假日,則必須於翌日補假一日。
此外,若有事業單位雖實施週休二日,但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採「變形工時」,調整週一至週五的工作時數,使每二週工時數仍達到法定工時,中秋節雖遇例假日,仍需補假一天。
勞工局強調,今年中秋節遇星期天例假日應否補假?與事業單位是否實施週休二日無直接關聯性,而是與事業單位的正常工時數及是否於今年度行事曆排定應否放假有關,勞工局提醒各事業單位,若應補假而不予補假,依法可處以新台幣六千元至六萬元罰鍰。
這款衛生署! 政策一日三變
民視新聞網
檢視這幾天衛生署針對毒奶粉的危機處理,只能說是糟糕透頂,光是政策反覆,就讓很多人搖頭,23日晚上才宣布,含中國植物性蛋白產品,必須全部下架,但隔不到18小時,先自行縮小下架範圍,而且,3個小時後更直接宣布,三聚氰胺可以容許微量存在,完全推翻之前的「無毒承諾」!
範圍縮小,當場就引起媒體質疑,但衛生署還是表現的很有自信,還宣誓絕對可以給台灣民眾「無毒」環境,但3個小時後,衛生署又變了!
不但管制範圍重回23日標準,而且檢驗標準180度大開放,明明有毒的三聚氰胺,竟然容許微量殘留在食物裡,宣布的政策一變再變,短短24小時,說辭矛盾反覆。
讓人很難不懷疑,是不是迫於中國壓力,拿全國民眾健康當賭注?衛生署這樣的態度、做法,也讓民眾對政府的信賴崩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