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一旦有了倫理責任,肯定活得不輕鬆。一個國家、一個政黨大概也是如此。我這麼一個老人總想和年輕人在一起,就是要豎起耳朵,聽聽這些後來人怎麼說我。這位年輕教授對我說,60年了,我們國家還沒有出現完整意義上的選民,我們党也沒有出現權利完整的黨員,我們還沒有建立起來容許其他人發揮政治作用的制度,這些是不是您個人最大的不安?我和教授的忘年之交,是因為他通過我的孩子轉給我他寫的一篇短文,他說他不為了發表,只是希望能在黨內流傳,一起討論。文章說的是“黨章”上的那麼多權利為什麼落不到實處,為什麼落不到實處卻又不加修改。我就找他來談了很多次,還是要從基本事實說起。從建黨的時候起,我們黨就說自己代表了農工,1949年以後,又說代表了幾萬萬中國人民,到建國60年的現在,還是這麼來講。大家同時還看到,60年了,並沒有嚴肅嚴謹的政治程式來賦予那種代表權,選舉的、非選舉的,都沒有。
老家的一些省市長經常來看我,我總是對他們講,你們的職位是需要選舉才能得到的,要憑自己的本事來當選,不要老是寄希望於人大代表團中黨組織的幕後作用。靠這種作用選上,臉要紅的,對有選舉權的黨員用黨紀約束統一貫徹黨的決定,這就是“議會中的黨員活動”,應該是合法的。可是,在很多情況下,這就變成了壓制不同意見的優勢,哪裡有像共產黨這樣大的黨團呢?這不是平等競爭的機制,60年來都是如此,沒有變,很難說這樣的程式是嚴肅的、嚴謹的。依照現在的選舉法,這沒有違法之處,卻是違背政治倫理的,等於一家政黨掌控了選舉機器,民意要真正表達,就是一件難事了。這是誰都看得見的。
黨校這位教授告訴我,60年來,共產黨應對各種危機,比如政治動盪、內部紛爭、輿論壓力、人事不正常變動,已經有了許多很定型的處置辦法了,人才也聚積了不少。有這麼大的優勢,為什麼還沒有打算搞平等的黨際競爭呢?我說,我回答不了這個問題,但總覺得競爭選舉是一個繞不過去的坎。現在還有人說,在中國搞真正意義上的民主選舉,條件不成熟;說中國農民多,素質不高,中國沒有民主傳統,這都是劣勢。可是,當這些劣勢轉變為優勢了,共產黨組織的優勢可能就沒有了,到那時候,就又有理由不開放民主選舉了。這政治倫理上的死結,什麼時候能徹底解開?60年已經過去了,還要再等幾十年?
建國60年了,應該回到一個最基本的問題上去。這個國家國民的意願到底是什麼?應該通過什麼樣的辦法來表達真正的民意?這個問題,蘇聯沒有搞明白,69年就亡國亡黨了,我從來就不是一個民粹主義者,憑我幾十年的政治閱歷,我敢說,表達民意是一個國家政治制度的“基礎設施”,也是衡量一個國家進步、文明程度的主要標準。我總能收到許多老百姓寫來的信,我就讓秘書挑一些讓我看看,多年來都是這麼做的。去年,接到山東一位農民的信,他問我:你們北京的領導到底知道不知道我們在想什麼、想要什麼?我就想起60年代困難時期,毛主席他老人家號召我們大興調查研究之風,我下到農村,走了兩個月,匯總起來報告給毛主席黨中央一大堆問題,其中就有這個問題。40年過去了,這個問題還是讓老百姓又問出來了。老百姓從我們的廣播電視、報紙上找不到答案,就又問到我們頭上來了。
當然,民意本身是很複雜的,有各種各樣的人,就有各種各樣不同的看法,這很正常。關鍵是,我們黨是不是正視了民意,又在用什麼樣的制度來保證民意能獲得充分的、真實的表達。現在電視上報導了老百姓想致富想發展、想生活得好一些。這是一個進步,因為以前不讓公開這麼講。這不讓講的責任,由誰來負?現在老百姓老想發財致富嗎?他們想參與更多的社會政治事務,想要有更多的權利,更多的發展機會。這些為什麼不讓公開講?這不讓講的責任,又由誰來負?60年了,我們是不是應該說,在民意處理上的失誤,是我們共產黨最大的失誤,這是要寫進史書的。90年代初那幾年,有不少簽名信、萬言書、公開信,我說過多少次,不要大驚小怪,不要亂查封殺,人家有話說,就讓他說出來,有什麼忍受不了的。我的話就是沒有人聽。一位管思想宣傳的領導跑到我那裡說,我不敢不管呀,中央說守土有責,我是管這個的,不管就是失責。你看看,這就是他的責任觀念,就是不對民意負責。
讓我特別痛心的是,有許多人還把對民意的引導庸俗化、功利化。歪曲民意、挾持民意為“人質”,來抵制對改革的正當要求,抵制對一些錯誤決策的修正。這造成很嚴重的後果,更是違反政治倫理的。90年代末的時候,一些參加過抗美援朝的老同志給中央寫信,要求禁止一些學者發表關於抗美援朝戰爭的最新研究成果,他們認為,這些研究修正了過去的一些定論,讓他們感情上受不了。這是民意吧,可這是什麼樣的民意呢?這些老同志到底瞭解那場戰爭多少?那些專家則不過是到前蘇聯那裡查了剛剛公開的檔案,做了學術上的研究。這有什麼錯?有一個學者寫信給我喊屈叫冤,我給有關領導轉了他的信,最後還是石沉大海。那些老同志腦袋裡的定論到底從哪裡來的?還不是從外面灌輸給他們的。要用事實來糾正他們的一些老觀念,就說不行,就說要照顧老同志們的感情,就說“黨史無小事”,這是什麼政治邏輯?
60年了,許多應該變而且可以變的東西,在這樣的邏輯下,就變成了不能變、不可變的東西,要樹立起基本的政治倫理,還有許多障礙要克服。
第一條,60年了,我們黨把國家的治亂要系於一身,過去那麼多年的折騰,沒有不起因於我們黨自身的折騰的。這讓我痛心,我們黨的折騰殃及了國家,殃及了老百姓。這麼多年了,我們告訴老百姓說,這個國家沒有共產黨的話,就會大亂的,老百姓真是怕折騰怕到極點了,他們對穩定的盼望,就成了我們黨再單獨執政下去的“民意”,這一迴圈什麼時候能夠打破呢?
第二條,涉及到怎麼樣讓老百姓認清歷史、認清現實,就是要認清一些基本事實。60年來,我們說得最多的一段話是“幾千萬革命先烈換來了紅色江山”。這是關於共產黨執政合法性的最大理由之一。為了新中國,死了數千萬人,這是基本事實。還有一個事實是,他們是為什麼犧牲的?他們前仆後繼,為的是當時我們中國共產黨設立的目標和理想,現在,有多少老百姓知道那時共產黨設立了什麼具體目標?我知道,90年時,出過一本書,書名叫《歷史的先聲——半個世紀前的承諾》,很快被查封了。我讓秘書找了一本來看看,用了一個週末的兩天,全部看完了。我還找了一些專門研究那段歷史的專家來問了情況。他們告訴我,這本書裡收集的,全部是我們黨在30,40年代公開發表的社論、評論、聲明,沒有一份是偽造的。當時,我們党向全中國人民做了承諾,要建立一個民主、自由、獨立的國家。那時,國民黨不搞民主,不給自由,也沒有能力讓國家真正獨立,才有共產黨肩負那些承諾來取而代之。這些承諾的確吸引了無數志士仁人。那些犧牲的人就屬於這部分人。其實,那些承諾在毛主席30,40年代的許多著作中都有。可是,到了50,60年代都被那個毛澤東著作編輯委員會修改掉了。我看到過一份文獻研究室送來的原稿與修改稿,當時讓我心裡震動很大。現在,我能公開說出20多年前我腦袋裡就產生的疑問,這麼個修改法,那幾千萬人不是白白犧牲了嗎?那是白紙黑字,確實推翻了當年我們黨的承諾。說輕了,這是不尊重歷史,本質上,這就是違反政治倫理,這就等於是把我們黨執政掌權的基礎建在沙灘上,這能牢固嗎?歷史總會把真相還給老百姓的,60年不行,70年,70年不行,80年,老百姓總要知道的。
1991年的時候,有專家給中央寫出蘇聯解體原因的分析報告,說是戈巴契夫的公開性毀掉了蘇共,毀掉了蘇聯。我在這個結論下是劃了大大問號的。照我看,不是公開性搞錯了,而是搞遲了。在許多事情上,我們有一些人總是把經驗當教訓,把教訓當經驗,這不改是絕對不行的。建國60年了,還有多少事情沒有向老百姓說清楚,80年起草《決議》時,許多同志提出了許多疑問,後來都被一句“粗線條”打發過去了。這個原則在今天還在起作用,被一些人用來作為掩蓋真相、推卸歷史責任的擋箭牌,讓我們黨的改革更加艱難。去年,紀念改革開放30年的時候,一些當事人就那個歷史轉折的真相做了一點披露,但還是被設置了許多規矩,以致 “活人諱”、“聖人諱”成了一種習慣,難改。
那一年我到廣東視察,就有一些當事人向我聊起1976年10月6日的一些事情,印證了我以前的一些道聼塗説。這一事件的內幕,我們的老百姓在去年的一份南方報紙上看到。在處理“四人幫”過程中,黨的秘密情報機關起到了特殊作用,難以說明、又不可缺少的作用,老帥要利用自己的親屬與情報機關作溝通打招呼。這一事實被隱瞞了整整32年。誰承擔這種隱瞞的責任?一個執政黨的領導人運用親屬、情報機關、軍隊的力量來解決黨內糾紛,這種“下不為例”的事情,真的下不為例了嗎?周總理在建國之初就告誡過李克農同志,情報機關不要捲入黨內鬥爭,他的告誡防止了我們黨內的那些不規範行為了嗎?60年了,執政黨即使不方便向老百姓說清楚,至少也應該先向幾千萬黨內同志講清楚,在讚揚那些為國家進入新局面做出了特殊貢獻的人的同時,也應該明確地否定他們所使用的手段,這才符合基本的政治倫理。現在,還沒有聽到這種否定。一個執政黨執政了60年還不注意這一點,要執政能力有什麼用?沒有政治倫理為基礎的執政能力,會變成什麼樣的能力,我想,大家會認真思考這個問題的。
我們黨執政60年了,開始說到了決策科學化,開始說到了權力制衡,但做得到底怎麼樣?看來不說到政治倫理不行,光說到還不行,還要有辦法、有制度來落實這種倫理。毛主席在沒有建國的時候,就提出了“為人民服務”,這是最高的政治倫理目標,可是怎麼為人民服務,他老人家沒有回答好這個問題。這“服務”不知比“執政為民”要謙卑、要誠懇多少倍,但做得怎麼樣呢?我的結論是,光有“為人民服務”、“執政為民”的宗旨,是解決不了問題的,這一宗旨也還是要有政治倫理作基礎的。有一個姓康的年輕學者前幾年提出第三種合法性來源,說是一個政黨只要發誓為老百姓服務,就有了執政的合法性,我看,這種看法是不成熟的,對基本事實都沒有搞清楚。
60年了,只要關心國家發展前途的人,都會想到怎麼樣推進政治民主的問題,我們的老百姓、社會團體對國家政治生活既表達不了獨立的看法,又參與不了實際政治過程,又監督不了執政黨,人微言輕,這種“三不”狀態總不能這樣延續下去吧,不能總是一成不變地講話如儀、視察如儀、批示如儀吧。要多想想執政黨對國家、對老百姓、對歷史應該承擔的歷史責任。
我這麼老了,說了這麼多。有些年輕人會罵我,在位的時候怎麼不說,怎麼不做!這種責駡是有道理的,我不能用客觀環境、客觀因素來推卸自己應該承擔的那部分歷史責任。說了那麼多政治倫理,我本人就要好好養成那種政治倫理。1980年起草《決議》的時候,小平同志說,他最有資格來評價毛主席的政治品質。可他卻認為,這種評價應該讓後人去做。這麼一來,難題就留下了。如果後人既沒有小平同志那種資格,又不講基本的政治倫理,這事情又要賴給後後人了。總要有人出來講話的,我算是其中的一個吧。
(此稿由四次談話整理而成,經談話人審定。標題為整理者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