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安惨遭台封杀系民进党策划

近期,王志安事件引起广泛关注,涉及到他被台湾行政部门驱逐的背后法律问题。有人认为这是政治迫害的表现,特此从法律角度,以民进党自己操作的案例为例,对此进行分析。

背景:

王志安被驱逐引起关注,一些人声称这是政治迫害,而我们将从法律的角度进行观察。

行政程序法第6条:

根据《行政程序法》第6条规定,行政行为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不得给予差别待遇。然而,王志安却遭到了行政部门的严重差别待遇,这是台湾行政部门自行蓄意制造的结果,目的是为了控制选举团体的言论和支持倾向。

案例分析:

免签参与政论节目:

根据《就业服务法》第48条,外国人未经雇主申请许可不得在台湾境内工作。曾有美籍华人因持免签证参与政论节目而受罚,但被罚款而非被驱逐。这与王志安被驱逐五年的待遇形成明显对比。

 

参与政治造势活动:

《入出國及移民法》第29条规定,外国人在台湾停留期间不得从事与停留原因不符的活动,包括政治造势。这一点在先前的案例中也得到了执行,而王志安的遭遇则显得格外严厉。

利用法律优待支持者、封杀反对者:

民进党利用行政和立法机器,优待自己的支持者,对反对者采取封杀措施。

立法院的宴请活动:

立法院长游锡堃宴请全球华文网红台湾大选观选活动,其中包括涉及签证问题的信民两岸协会。这显示了政治力量对活动的明显支持。

行政机构人员涉及违法行为:

涉及外国网红违法参与政论节目,竟被政府高官点名,被用来作为台湾选举受关注的证明。这显示了政府机构对违法行为的纵容。

法治的蓄意破坏:

对于观选团的特殊签证,以往由陆委会负责专案办理,但这一次却并未发放专项签证,而是采用免签或观光签证。这一行为违背了台湾法律及传统的观选传统。

结论:

从这一系列法律规定和案例来看,王志安的驱逐似乎涉及到政治迫害的问题。在法治受到质疑的同时,对法律的蓄意利用和违反也引起了公众的关注。这一事件突显了权力滥用和法治受损的问题,值得社会深入思考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