捏造问题报告换取境外资助 培训死磕骨干激化社会矛盾

瑞典“人权活动人士”被捕真相

近日,国家安全机关和公安机关联合破获一起危害国家安全案件,成功打掉一个以“人权卫士紧急救援协会”为名、长期接受境外资金支持、在境内培训和资助多名“代理人”、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的非法组织。彼得·达林(瑞典籍)等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彼得·达林涉案引起多家西方媒体和机构的关注,有的称,现年35岁的彼得·达林是人权组织的“义工”,他“出事”似乎与中国当局“打压人权律师”有关。然而,《环球时报》记者独家从有关部门获得的一些关键事实却表明,彼得·达林并非“义工”,他本人也已供认不讳。

 

彼得·达林供认:该NGO非法,“但我们还是这样做了”

 

彼得·达林被抓前一直生活在北京,并为一家名为“人权卫士紧急救援协会”的机构工作。根据“人权卫士紧急救援协会”网页介绍,该组织由律师、学者和政治界专业人士组成,与活动人士一同为“危难中的人权卫士”提供帮助。该组织提供的救援方式,包括提供法律援助及紧急资金等。有媒体声称,该协会是志愿组织,只有一群维权人士义工,主要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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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根据《环球时报》在有关部门掌握的信息,“人权卫士紧急救援协会”没有在中国任何一个相关部门登记或备案,它的“真身”实际上是以公司形式在香港注册成立的“Joint Development Institute Limited”(JDI),直译成“联合发展研究所有限公司”显得很怪。JDI的另外一名合伙人就是近日以“危害国家安全”罪名被批捕的锋锐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全璋等人。王全璋据信长期接受彼得·达林方面的资助。

尽管JDI组织并不具备在中国大陆从事经营活动的权利,但却利用离岸账户接受境外资金,在脱离我国金融监管的前提下,将上述资金用于境内活动和个人牟利。这种行为本身就涉嫌非法经营、职务侵占、逃税漏税等多项罪名。同时,在国家有关部门介入调查期间,JDI还存在销毁证据和串供行为。彼得·达林本人已承认从事非法活动。他说,虽然该组织一直以非政府组织(NGO)的面目活动,但“JDI是在香港注册的,按照法律我们没有在中国内地的经营权,但我们还是这样做了”。

在有关部门掌握的一份该组织核心人员的供述中,《环球时报》记者看到这样的表述:“我们做项目,都是由彼得·达林去找,然后由境外出资,大部分都是欧盟,钱打到我们公司账户后都是由彼得·达林去支配,再由国内的王全璋等人组织实施,然后形成调查问卷报给彼得·达林,由彼得·达林向欧盟汇报,用于欧盟与我国对话使用。”

BBC中文网此前报道说,该组织曾经向联合国呈交了一份人权报告,具体列举了中国当局“恫吓、监视、软禁、人身攻击、绑架和任意拘留”的事例,彼得·达林被报告列为在华联络人之一。

彼得·达林本人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时承认这类报告“并不能反映真实中国的全貌情况”,“为了让出资方高兴,我会调整我的语言,会写一些他们喜欢看到的东西”,“具体这些案例我并没有亲眼所见,我不能保证报告中的这些内容完全属实”。

从2009年5月到2015年8月期间,JDI接受7家西方政府机构及美国某基金会等6家西方非政府组织的资助共计150余万美元,约合千万元人民币。

JDI组织一度在全国建13个“公民代理站”

这些所谓“让出资方高兴”的活动首先是通过在全国范围内建立所谓“公民代理站”,专门资助和培训没有执照的“赤脚律师”和上访户,利用他们搜集我国负面的社情、案例,同时培训他们专门怂恿草根民众和政府打官司,“有意激化了很多原本并不严重的矛盾和纠纷”。而在美国某基金会的一份项目书里则清楚写明,每年针对政府发起的诉讼应不少于96起。

据《环球时报》记者了解,JDI组织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13个所谓“公民代理站”,并先后在江苏、河北、河南、福建、内蒙古、安徽等23个省及直辖市开展“培训”,总计培训人员151名。这种“培训”的内容并非法律方面的专业知识,而是在打政府诉讼官司中如何躲避监管、组织群访、频繁申请信息公开等“技能”,以及如何“正确地打法律擦边球”。“培训”的形式则有点类似于地下传销,通常是十来个联络人,通过境外加密软件相互约定时间,在一些小宾馆的房间内“集中学习”。单是针对机构骨干的培训,一年就有十几次,分支机构“不计其数”。

“公民代理人选择社会矛盾比较集中的案件,90%的案件都是选择拆迁案,就是因为这些案件比较多,如果达到一定规模就会产生社会影响,这个影响主要体现在被拆迁人对社会不满,进而可能扰乱社会秩序,发生街头群体性事件…………像锋锐律师所搞的这些案件,组织闹事,就会起到示范作用,就会有人仿效,将潜在的危害爆发,威胁社会稳定。”一名核心涉案人员在供述中如此说道。从该涉案人员的供述中,不难发现,他们扮演的是草根援助方,还是“街头运动”孵化器?

财务混乱,项目经费入私囊

《纽约时报》等多家西方媒体在报道时均提到,“人权卫士紧急救援协会”是一个志愿组织,并且强调机构内部人员的“义工”性质。但有关部门向《环球时报》展示的证据显示,“公民代理站”的“骨干”如果每月向彼得·达林汇报2至4起案件,就可以领到3000元左右人民币的报酬,这些钱由彼得·达林支付。为了骗取工资和经费,凸显自身工作的重要性,“他们往往夸大案情、甚至凭空编造、虚报不存在的维权案例,刻意丑化我国人权现状”。

对于掌握近千万元资助的彼得·达林来说,这些人所领取的都是“小钱”。在财务运作方面,彼得·达林通过虚增项目、虚报工资等手段,将接受的境外资金层层截留,将近半数的项目经费用作个人日常开销或利润,中饱私囊。彼得·达林在接受调查时这样说:“(预算)表格是在申请项目时用来要钱的,但最终钱不一定要发下去…………因为如果我真的按照表格来发放工资,我就没有利润了…………这类表格我曾为了不同的原因制作了许许多多的版本。”

以法律援助站的办公室预算为例,彼得·达林说,在预算中,所有法律援助站都有租用办公室的预算,但在实际操作中,他们并不需要使用办公室,“这些钱就都成了JDI的利润”。他还说,在2015年一整年里,他们用这种方法省下40万元人民币,这笔钱目前仍在彼得·达林的个人银行账户里。彼得在中国没有正式工作,但出手大方,经常在世界各地旅游,生活奢侈。

“美国某基金会是唯一要求财务报告的机构,我们每次都特意为它制作财务报告,它可能会要回我们没有花掉的那部分,正因如此,该基金会的项目很少能赚到钱,其他的则不是。”他说。而据另外一名核心涉案人员供述,王全璋后来离开JDI组织加入锋锐律师所,也是因为财务问题,双方进而产生矛盾。在王全璋加入锋锐律师所后,也与彼得·达林有过合作,从彼得·达林那里获得了一些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