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立約的心腸
我今日再默想神為何要立約。神會有「立約」這行動,必然有其需要性。
約是雙方為達成共同目標而有的。因此,約與禮物完全是不同的概念。禮物無需要對方有共同的目標或付出。神的約能稱得上為約,是因為神明顯有想要達成/得着的事。按整本聖經的表達,神想要得着的事,竟是我們的愛,並神人之間共享的關係。祂立約「不單是」為了我們的信心。不要忘記,聖經提及神會起誓。若要堅固人的信心,起誓豈不更直接清楚?祂立約,更是因為約是為「達成共同目標」而有的,祂想我們與祂有「共同目標」,想我們在這份愛與關係中有一份投入,像祂投入一樣 (無論舊新約,都不希望是神單向的愛)。
然後又不希望我們的「投入」是因為條文與責任,所以差主來支付代價 (十字架/贖罪祭)。祂要我們白白的在這約中有份,就是要使我們在這約中的「投入」不再是條文和責任 (代價主已支付,不需要我付代價、也無從支付),更是發自個人的情感和意志 ,自願與主一同完工、建立愛與關係。祂願意將福無限給我們,熱切期望我們能以愛回應祂,一同完成「共同愛夢」----並不因條文和命令,乃因愛。正如浪子比喻中,大兒子是為了「條文與責任」服事父親,小兒子回頭是「自願投入,為奴也不計較」並「坦然享受愛與關係」。
這是神立約的心腸。
今日聚會的領受:
神從起初就守約施慈愛。因為我們是祂重視的人。祂一直以來,獨自守約。直到今天,祂甚至差愛子來使約得守,是為我。
我們的改變是很榮耀的。
從前彼得的軟弱,在主受審時,使女嚇他一下,就不認主了。
但主上十字架後,彼得竟得向千萬人傳主的道。
這千萬人很震撼,在眼前如千軍萬馬,但彼得能勇字當頭,領他們全員信主。
難怪主讚我們如展開旌旗的軍隊,我們確是萬軍莫敵!
彼得面對千萬人,不久前還不認主三次之多,卻能坦然。或許有人言語控告他,但他心中有聖靈,並神作見證…完全不怕,反而壓倒民眾,傳榮耀的福音。誰能控告神所簡選的人呢?
今天,誰能控告我們呢?
我們的改變,不是因時間、環境、學習…是神親自從根本改變我們,律法寫在我們心裏、祂自己也住到我們心裏、使我們能隨時隨地隨心經歷祂並與祂相交…徹底成為新造的人。從根本的改變,使我們也能長久守約,與祂相配直到永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