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开西宁劳务费发票【电话:13530114430纪经理QQ:193661160【税务代理】【代理税务】据新华社电 记者4日从上海市政府获悉,上海已对该市居住房屋租赁的相关管理办法进行修改,规定出租居住房屋,每个房间的居住人数不得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且居住使用人的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新规已于5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