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活了二十幾歲人,
這個決定比起之前所做的事有意義多了。
以前每天早起都很不情願,
即使起來是有錢的,
也總是提不起幹勁。
但是現在每天起床,
沒有太多猶疑(好啦,兩三秒想過睡多五分鐘還是有的),
動作俐落多了。
做的事完全是一竅不通,
摸著摸著才能做下去。
但完成後被肯定了,
竟然有種想哭的衝動。
我在想,自己有多久沒被肯定過。
其實我做甚麼也是半桶水,
即使在基顯工作,那些所謂的成品,
也只是一些堆砌之物,
我從不敢真心認為那些東西是屬於我的。
上一次被肯定的時候,
大概是蘇童老師那次吧!
或許,只有寫作,才最能夠展現我吧!
其次是現在的事,
我想以後應該(最好)不會再有這種機會了。
這再次的提醒了我,
人生中最重要的,永遠首位的是甚麼。
我們總會被很多東西蒙蔽了,
但只有生命,真的只有生命!
只要我們一有機會,
我們會無條件捨棄一切去保護它。
我們總是在尋找生活的意義到底在哪,
但搞不好我們弄錯了,
我們可能要找的是生命的意義。
我們為甚麼活著,
我想我們生在世上,
不是為了每個月尾的那份糧,
追溯到最初,
我們應該是因愛而生。
然而我們長大後,
我們的愛淡了,膚淺了,轉移了,忘了。
然後做著一些自我感覺良好的事情,
燃燒自己的年月,直到身體動不了。
我在想,我的生命能做甚麼?
我可以從衍生出生命的愛,發揮出甚麼,
可以不為自己,為他人去做甚麼?
我們乃是為愛而生,
應該為愛而活。
當自己開始感到疲累,
開始感到生活不知所謂,
我們要提醒自己記起那種貼近生命的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