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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日侨民关于
        “六五”普法申请报告
申请人:杨彩英,女,汉族,1977年7月5日生,  电话号码:00818016031688 ,户籍所在地:江苏省金坛市金城镇城南村委(原南戴村委)悟贯村175号,现住:日本国愛知県。
被申请人:程永华 职务:大使  地址:日本国東京都港区元麻布3-4-33
申请事项:
    1,响应党中央、习总书记的号召,开展群众路线的普法教育、对外宣传中国法制实践活动。
    2,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日本国大使馆协助商定普法场地以及资助相关所须费用、器材。如果使馆确有困难无法提供,申请人可自己想办法解决。
    3,请求指派相关人员参与普法教育、对外宣传中国法制活动,倡导中、日各界法律人士、旅日侨民、留学生前往指导、学习。
事实与理由: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跃发展,伴随尔至的是涉及全国各地如火如荼的征地、拆迁活动,其中更不乏存在大量的违法征地、违法拆迁行为。因为抵制征地拆迁,全国各地公民、海外侨胞(包括申请人在内)很多人都有着因为不能很深地理解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而被行政处罚、行政拘留或被判以徒刑的惨痛经历。为响应党中央、习总书记的开展群众路线普法教育的号召,也为所有旅日华侨能更深一层的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做一个遵纪守法、依法维护合法权利的好公民,同时更好的把我国的健全法制、人性社会介绍给世人,申请人认为普法教育是唯一之选。以下是申请人在维护合法权益中所遭遇的经过,也是申请人请求贵使馆协助普法教育的理由与计划:
    1,自2009年开始,申请人位于江苏省金坛市金城镇城南村委(原南戴村委)悟贯村的家中遭到当地政府、村委以及不明身份人员的违法(征地程序严重违法、无拆迁许可等)暴力逼迁行为,为依法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申请人及申请人家属通过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行为来致力抵抗违法行为,让人始料不及的是,在申请人回国探亲期间,因为到金坛市公安局去举报控告110警务平台不作为而被当地派出所所长以申请人居住在日本为由非法拘禁超过24个小时,后又被金坛市公安局以:“以举报控告为主观动机而进行扰乱其单位秩序”为由处以行政处罚。因为申请人至今不能理解为何居住在日本就要被祖国的人民警察非法拘禁24小时,更不能理解为何依法举报控告竟然会成为处以行政处罚的主观动机,以至我夫妇需要通过向中国驻日本大使、日本驻中国大使及联合国人权机构提交人权保护申请以达到基本人权不受侵害。所以,申请人想通过邀请金坛市公安局局长杨金忠来日为广大旅日同胞普及教育如何才能避免因居住在日本而被拘禁的可能性以及指导中外人士到中国后怎样进行举报控告才不至于被行政处罚。
    2,从2009年开始的征地、拆迁,金坛市人民政府一直没有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而金坛市国土资源局和金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也是在明明知道有违法征地、拆迁行为和违法占地建设行为的发生却拒绝依法履行其法定职责,这一切让申请人不能明白究竟是我们的国家法律仅仅只能作观赏用呢还是申请人的理解不到位,故想同时邀请金坛市市长狄志强、金坛市国土资源局局长黄克洪、金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陈建军局长分别就:人民政府在征地、拆迁中处于怎样一个角色,征地、拆迁应该遵循怎样的法定程序;国土资源局的主要职能是什么,公民在向国土资源局提交了保护耕地申请后还应该怎样才能确保自己的承包耕地不受侵犯,国土资源局拒不履行公开征地补偿费用的发放后,公民怎样才能依法获取相关信息;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什么,相关领导能否担任盈利性组织的法人代表,对于已经担任的,而该组织又存在违法占地建设行为时对该领导将会如何查处等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普及教育。
    为响应党中央、习总书记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号召,以及国务院依法行政纲要,加大“六五”普法的力度,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推动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国际环境,本人自愿申请成为“六五普法”义务宣传员,现预定于2014年10月1日上午在日本国愛知県中部国際空港会議室义务普法,将自己所学法律知识和各界人士探讨分享,同时邀请国内各地知名律师及热心公民前来义务普法,邀请日本法律界和公益人士参与,邀请各界媒体朋友前来如实报道现场情况,让海外华人华侨、国内维权人士坚持依法维权,推进跨越发展、统筹发展、和谐发展和依法治国进程,为构建和谐中国、法制中国营造良好氛围,让世人更全面深刻的了解中国,故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日本国大使馆支持申请人申请。
此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日本国大使馆
                                          申请人:杨彩英
                                         201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