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怎麼說呢!~
要怎麼說呢!~打扮這種東西就是:
我從國小2年級就對流行很敏感(所以不打扮不行)
很會打扮這種東西我也不知道我會不會很會打扮。
我知道到了30歲的時候就有了30萬(我會領15000元出來買數位相機)
剩下的錢存起來(哪當然如果想花費就花費)
我個人比較喜歡飾品(戒指ˋ手環ˋ項鍊都一定要買4樣)
衣服還是會買,但不會買太多(其實根本就是買太多)
我知道Pink小舖有很多東西我都很想要買。
而且喔!~我3月還要染偏紅的髮色呢!~
2012年就要拿500元去Pink小舖挖寶(其實是戰利品)
可能會買5~6樣東西回來。
其實我想交一個男朋友,而且只要3樣條件就很足夠了:
長的還可看ˋ有錢ˋ身材要不胖。
(我完全都在有錢哪邊啊!~)
回來就變了,什麼都變了。
今天。
快一月了呢!~
我想要一直保持現狀,不再改變。
減肥一直持續,但是我幻聽會每天都有,睡覺和在外面出門走路的時候。
太久沒打文了,mao好勤奮啊!~
要回去阿婆家的日子快到了。
買牙刷是在1月的第四個禮拜,做指甲彩繪是在12/31日。
露西說:你可以在一月去買牙刷的時候去問問找找看,還有沒有再賣大嘴猴鞋系列。
說我要5月去買,不要關閉掉店(最好不要關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