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oushow ( ) 看板: Anti-ramp
標題: Re: [抱怨] 台北 E-Japan 日必購
時間: Tue Dec 15 16:02:30 2009
12/16更新,免得有人說我扭曲
一、店名:
台北 E-Japan 日必購
二、地點:
網路,我的部落格,非交易
三、時間:
2009.10月~至今
四、此店「非好店」的原因:〔請簡明扼要填寫〕
1.該公司回應貼廣告,我刪除之後,說我此舉已經是偏坦誹謗者一方,「不排除版主
是共犯所為」(126F),然後把我列為告的對象了(133)
(第二點為12/16新增)
2.133樓他的理由是:我不實指控與留言,而他也沒有我有交易紀錄,但我因此認定他
們公司偏差,所以把我列為被告。
我想應該是說我砍他「廣告」,但後來說是因為我在127樓的回應,認為我同意毀謗
者,所以我也是毀謗者。
我在127樓說,有個人看了文章之後傳訊給我,說他在知識+留言,然後被告了。
詳細對話
五、事實經過:
2009.10.1日發表一篇文章
這年頭寫負評要有被告的心理準備 - 中壢kiki屋與公館愛主馨香廚房
http://youshow.pixnet.net/blog/post/25150575
主題並非日必購
但可經由「日必購 負評」搜尋到此文章
接著日必購就積極得發表留言,我就放著讓他留
偶爾砍掉廣告或視情況砍樓
期間亦有網友(受害者/路人/看戲)留言
然後今天,我覺得超級不爽,重點是黃字/藍字
回應第二頁 126樓
126 ^^我們是日必購代購公司^^ 於 2009/12/15 12:56 回覆 118.169.217.21
剛中午我們有詢問中和分局偵察隊陳警官,警官告知這裡的文章他們每天都有列印
下來並查詢IP,
如果版主自行選擇刪除一方留言而不完整留下所有發言者留言全貌,代表版主在開
設這版時所說的言論自由並不屬實,
已經是偏坦誹謗者一方,不排除版主是共犯所為,版主如要開設這版,請尊重所有
的張貼留言,而不是自行選擇刪除留言,更代表這版的不可信度。
我的回應:
http://youshow.pixnet.net/blog/post/25150575/2#comment-27846750
重點:被我砍掉幾乎都是日必購的廣告
(內容和89樓後段,相似度極高:再次重申.........之類的)
以下是全文:
這裡是我家,我要砍誰的留言需要你的同意嗎?
我就是看是看不爽你除了回答問題外
還「另外貼了廣告」,和前頁相似度逼近100%,幾乎都和89樓一模一樣
有些同樣的內容(這篇後兩段也是),還貼了2樓
是有沒有這麼浪費資源阿?北極熊都快死光了耶
你那些to xxx、報案進度,我可是一篇都沒砍,這已經夠尊重你了
請問你有尊重過我嗎?
我在砍你回覆之後,我就在117樓「明白講過我不喜歡廣告」
如果你有尊重、有眼睛、有大腦、有禮貌,就不會說出這種話
再者,這篇文章的主題可不是日必購你阿?
你們的舉動就像鯊魚聞到血,看到「日必購 負評」就游過來
我讓大家繼續歪樓,而不是只砍你的留言,已經夠尊重了
我知道你「很感謝我讓日必購公司蒸蒸日上、今年業績好了好幾倍」
這你前面說過了,一直重複就像鸚鵡一樣
很抱歉,我討厭鸚鵡(攤手)
這裡是我家,我讓妳留點必要痕跡就夠了,難不成我拖地還要經過你同意阿?
我開這個blog要做什麼,是要做什麼我自己決定
你現在搬著「共犯所為」,意思就是說我再砍你留言,「你要告我囉」?
請你不要「是非不分」!
這四個字好像是你們最愛用的吧!
這四字除了在我家這樓出現,也是你們業務的愛用語呢
最後,日必購公司,我明白得講
接下來如果留言再出現「前面幾留樓出現過的內容」
諸如:再次申述XXXX、日必購公司地址公司電話、等內容
不管整篇留言如何,只要有上述字樣,我一定砍!
若是想回答問題,就針對問題,不要附上這些543
我已經告訴過你!
更新
他在133樓已經說要告我了
http://youshow.pixnet.net/blog/post/25150575/2#comment-27848597
#133 ^^我們是日必購代購公司^^ 於 2009/12/15 17:13 回覆 118.169.217.21
因版主的不實指控和留言,而且本公司也沒和版主有交易過的記錄,但版主卻認定我
們公司是如此的偏差留言,我們今日也將版主列為被告,希望版主到時能提出和我們
交易過的記錄而來證明這些文章你覺得是正確的,感恩。
我的回應如下:
真是好笑,我砍的是你的「廣告」、是「廣告」!
你針對其他人的回應我沒有砍!
看樣子你似乎覺得,有人覺得你不好,就是譭謗了是吧?
-----------
12/16新增
#134 ^^我們是日必購代購公司^^ 於 2009/12/15 17:35 回覆 118.169.217.21
^^ 版主你自已看清楚,你的回應都認為誹謗留言者說的都是正確的,你的回應也支持他
們的說法,
所以要麻煩你拿出證據,是否和我們交易過,不然你的留言有失公平,謝謝!
他所指的是127樓,留言的網友是他口中的毀謗者
--------
#127 ㄎㄎ郎 於 2009/12/15 12:58
版主啊版主,我想您現在應該可以感受到一些人在講電話時被他K的那種感覺了吧~~ㄎ
該怎麼做,考驗您的智慧~~
戰場不一定要在這裡嘛~~
好像版主您的「鄉民」朋友滿多的,一直沒能引起媒體注意,事到如今何不一起拱一下~~
#我對127的回應
對阿,超不爽的
可以想像那些在知識家接到他們電話的人的反應
前幾天批踢踢某板又出現負評,結果還有人寄信給我
說「日必購要告他,因為他在知識+留言」(更正)
另外,孩子~
鄉民可不是你想叫就能叫的呀,鄉民是有原則與格調的(正色)
他們缺少玩具的時候才會來找樂子(茶)
-----------
他的意思就是說,我這樣的回應就是支持他的說法
要我拿出證據證明那些留言是真的
還有,從101樓開始看,他也說要告另外一位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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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 ^^ 我們是日必購代購公司 ^^ 於 2009/12/15 18:19 回覆 118.169.220.45
版主你好,你今日也在PTT張貼我們,我們公司只想和你詢問,你沒和我們交易過卻一直
和誹謗者留一搭一唱??如果一家店你沒去吃過卻上來和誹謗者一搭一唱,我們公司當然有
保障我們公司的權益,謝謝!
我對138的回應
好,我連同127樓回覆。
你在126樓的回覆踩到我的底線
我覺得已經到了[抱怨]了程度
我的確覺得「我受到日必購得騷擾了」,就在你126的留言之後
砍你「廣告」就說我對你不好?有沒有這麼好笑阿!!!!
再來一搭一唱?
若說有回應你就是一答一唱,拜託~我也有回應你耶
這樣看來,我和你搭唱多久了?
有負評我是說「同業抹黑」,都是照你的話講,不是嗎?
這些同業不專業,一定都會提到「態度不佳」,你自己也看到了到底是如何了。
再來127樓
在知識+留言被告
是的確有人傳訊息告訴我這件事,這是轉述,非我捏造
我不認為我需要和你有過交易才能轉述
如果不是真實(你沒有因為人家在知識+留言就說要提告)
你可以澄清
不過我必須先告訴你,這位傳訊息給我的人並不是劉先生!
雖然不是劉先生,但劉與你們的確有糾紛
也在知識家+留言過,也秀過截圖
而你們也因為這樣,在批踢踢公開表示要告了
"對阿"表示我能體會這種感受!
也許不是接電話,但mail是一定有的,就向你們的留言一樣
----------
再來,網購板出現兩篇日必購心得文,有興趣者請移駕
另,有網友不知道上述提到的文章在哪,來問我
他說他在知識家留言,然後日必購就說要告他了 ==
以上,對這家店超不爽的!
等再回應一陣子,應該會設定迴響權限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3.207.183
推 klmer19104:那麼久以前的事情 -.-a 12/15 16:06
推 monologist:這幾天在e-shopping好像也有人在抱怨@@ 12/15 16:09
推 ffwind:這麼威呀! 天下人都負他就對了?? 12/15 17:35
推 knnioio:哇靠 好大的官威啊= =+ 12/15 18:28
推 netsc:要告什麼? 12/15 18:30
大概是毀謗,傷害他們信譽,可以從127樓後開始看
推 lowsan:屌啥...我絕對不會找它們代購 12/15 18:53
推 deedreet:人家有的是時間和律師 沒錢沒時間的就是乖乖給和解金 12/15 19:50
→ deedreet:不要你和解金的都會要你認錯道歉 縱使你沒錯( ′-`)y-~ 12/15 19:51
推 ilovekr:和解?!等他去告再說吧,看不出來有刑事問題,民事也還好 12/15 20:20
推 fireflyyen:看下來,這家已經讓我列入拒絕找他們代購的範圍了... 12/15 20:51
→ youshow:e-shopping的k板友說,他今天接到該公司電話,對方說:現 12/15 20:54
→ youshow:在在中和分局作筆錄 (他的舉動好像就是,特地打電話通知 12/15 20:55
推 summeruse:超好笑的的店家 怕別人不知道喔?做筆錄就做阿,又不成立 12/15 21:38
推 cooljoe1985:我推『哈哈』會不會被告阿? 12/15 21:47
推 bird5566:加油 12/15 21:55
推 bird5566:其實 Mobile01 也有相關文章 只是大家都很技術性的避開 12/15 22:06
→ bird5566:關鍵字 不過還是可以看出蛛絲馬跡在說哪一家店 12/15 22:07
推 sn7:好酷XDD 12/15 22:44
→ lisoukou:去跟水果爆料啦 12/15 22:49
推 kissnini520:我自認沒錯~我不道歉也不和解!太欺負人了.. 12/15 23:16
推 bunnys:他"說"了這麼多次要告,到底是告了沒,起訴了沒 12/15 23:20
→ summeruse:他也一直說他們沒有任何問題,是誹謗,是誹謗! 12/15 23:34
→ summeruse:要就拿出證據說是同業誹謗,有夠煩的.. 12/15 23:35
推 kokus:這公司說要告人也不是第一次了,有人真的被告過可以分享一下 12/16 00:00
→ kokus:嗎? 12/16 00:00
推 tompy:可以反告誣告嗎 12/16 01:07
→ youshow:剩下的我有空再來更新好了 12/16 01:23
推 ChrisBear:喔...如果告誹謗您只要證明刪除的是廣告就沒事 12/16 07:11
推 Light1126:趕快去跟水果爆料吧 12/16 10:47
推 killer110:http://ppt.cc/W2FL看看他負評的言詞 打人喊救人 12/16 12:03
推 broken543:他的回覆內容要告的話一定告輸的吧 完全人身攻擊 12/16 12:57
推 yellow1119:好奇怪的一間店.... 12/16 14:05
推 deedreet:現在就是打 沒有和他交易過 拿不出證明=你毀謗他 超穩啊~ 12/16 15:42
推 howerd11:好大的官威阿 12/16 17:29
推 abine:我決定抵制這家公司 太難看了 12/16 19:52
推 civilian5566:日必購未免太誇張了!有膽識就來PTT告鄉民,我奉陪到底 12/16 22:39
推 subwoofer5:好誇張阿 12/16 22:40
→ civilian5566:3個月之前,日必購來這裡說要告鄉民,啊是告了沒? 12/16 22:42
→ civilian5566:日必購有看到我推文的話,趕快把起訴書或判決PO上來啊 12/16 22:43
→ bunnys:一直說要告,都聽膩了,搞這麼久都還沒告,超沒效率的公司 12/16 22:45
推 dimer:我覺得要把它爆在幾個重要媒體上 讓大家都注意 12/16 22:49
→ Kenny1206:還賣客人白痴好誇張XDDD 12/16 23:16
→ Kenny1206:我們都是共犯耶XD 12/16 23:16
推 subwoofer5:其實只要報警警察都會受理 只是告不告的成而已 12/16 23:40
→ subwoofer5:只是店家本來就可受公評 他到底要告什麼 12/16 23:41
推 subwoofer5:再來我覺得他們的訴訟流程很奇怪 有報過案打過官司的 12/16 23:46
→ subwoofer5:應該都知道 會先開個庭吧? 怎麼會直接上法院?又不是寫 12/16 23:47
→ subwoofer5:訴狀~ 我實在不太懂他們怎麼直接跳法院的~ 有高手講解 12/16 23:47
→ subwoofer5:一下嗎? 12/16 23:48
推 hardbop:日必購在評價裡面罵人白痴和精神不正常,到底是誰該被告XD 12/17 00:00
→ civilian5566:被留侮辱言論的可以去告日必購公然侮辱,快去報案吧 12/17 00:03
→ civilian5566:記得提起附帶民事,至少求償個5萬元精神慰撫金 12/17 00:05
推 s850284:真有趣!! 有下文記得PO上來~ 12/17 05:43
推 Deltaguita:你能跟他們耗那麼久 我超佩服@@ 12/17 11:19
有板友來信,說E-SHOPPING板z-15-5-15早有紀錄
我看了一下,是2003年的文章
※ 編輯: youshow 來自: 218.163.249.171 (12/17 13:10)
推 bird5566:Mobile01的文章 發文者是美國英雄 這樣大家應該知道是哪 12/17 13:25
→ bird5566:篇了 搜尋關鍵字 每篇在點進去 就會看到美國英雄了 12/17 13:26
推 bird5566:版主的BLOG被檢舉了 (搖頭) 12/17 17:04
推 chia255:原PO加油!!這公司的做法真令人討厭 12/17 17:48
推 z120000000:我想.日必購應該不是好店吧?如果日必購看到.請告我... 12/18 01:59
→ z120000000:我想我上課不小心透漏給1~2百個學生.應該是不錯的主意 12/18 02:00
→ z120000000:有了.我拿來當作電子商務的負面教材好了!..整個名正.. 12/18 02:02
推 summeruse:假的瀏覽人數計數器@@ 超誇張 12/18 03:50
推 summeruse:一次跳2人 還可以這樣的 12/18 03:52
推 phoebeyeh200:這家公司鬧超久的...無言= = 12/19 14:09
推 ehong028:GJ 沒有像一些沒經驗的年輕人被店家動不動就告人給恐嚇到 12/21 15:49
推 Nereid4230:黑店版的精華區有舊的檔案嗎?我找不到~請跟我講一下~ 12/23 17:51
→ Nereid4230:我的眼睛太大了...XD... 12/23 17:52
推 ROSELOTUS:不用擔心啦 XD 12/23 18:33
→ ROSELOTUS:如果他真的告(1.我想不會 2.告不成) 你就可提誣告了 12/23 18:34
→ ROSELOTUS:他們剛開始的時候我就是顧客了 後來來了一個自稱副店長 12/23 18:35
→ ROSELOTUS:委託了一次 過程如同版友所說 就再也不跟他們消費了 12/23 18:36
→ ROSELOTUS:那時他們也是威脅我呀 後來我用社會關係解決了 XD 12/23 18:36
→ ROSELOTUS:我是不知道副店長現在是什麼職稱 只知道我瞧不起他 12/23 18:37
→ ROSELOTUS:(我那時只是問他貨到哪了 他就發狂要報我兩百萬關稅) 12/23 18:38
→ ROSELOTUS:交易過的人 都知道我買東西超豪氣的 誰在乎這一點小錢 12/23 18:39
→ ROSELOTUS:態度問題而已! 12/23 18:39
推 lufia42:我在這邊推文會不會又被他們說要告啊 12/27 04:31
→ lufia42:當初他們也是跟我說他身後就站了一個律師(還說律師不表態) 12/27 04:31
→ lufia42:透過網路我又看不到怎麼知道你身後站了一個律師啊 12/27 04:32
→ lufia42:還說他們公司隔壁就是律師事務所,他們關係良好之類的 12/27 04:33
→ lufia42:講話口氣擺明就是要起衝突,講到後來還跟我說是他們送貨員 12/27 04:33
→ lufia42:雞婆擅自用客服的電腦回應(啊客服上哪去了??) 12/27 04:34
→ lufia42:期間還不斷強調說他們之前告了一個學生告到人家媽媽來下跪 12/27 04:34
→ lufia42:要我去查報紙是不是真有其事(說實在我懶的查) 12/27 04:35
→ lufia42:反正也是從頭到尾就一直說要告我,覺得實在沒必要再講下去 12/27 04:36
→ lufia42:就跟那位先生說:你要告就去告吧,等你嘿 12/27 04:37
→ lufia42:過沒幾秒我的手機就響了,那位先生就不斷跳針說用電腦溝通 12/27 04:38
→ lufia42:容易產生誤會,他也不希望發生這樣的事情(跳針) 12/27 04:39
推 bird5566:媽媽下跪 那家是情趣用品店耶 12/27 14:19
推 bird5566:http://0rz.tw/uUI15 這家不是代購耶~是賣情趣用品的 12/27 14:25
→ badmanytc:他告你沒差,你反告他恐嚇... 12/29 20:19
→ badmanytc:他那樣一直留言,算是恐嚇了... 12/29 20:22
→ badmanytc:況且刪文又如何?真要告可以跟網路公司調阿=.= 12/29 20:23
→ badmanytc:換你把他備分下來去警局作筆錄.... 12/29 20:24
→ badmanytc:說他不斷的恐嚇讓你不敢寫網志,造成心理傷害... 12/29 20:26
推 mucoci:又是這一家喔... 01/02 19:05
→ asdwx:根本沒跟店家交易過...也可以黑人家店嗎? 03/27 18:01
推 tomlang:asdwx請看清楚 原Po砍的是廣告內容 03/29 02:31
推 pc3661:我也是受害者之一,只要姑息養奸就會有更多人受害 09/03 16:43
http://www.ptt.cc/bbs/Anti-ramp/M.1260864153.A.687.html作者: roboball (賤人賤志) 看板: Anti-ramp
標題: Re: [抱怨] 台北 E-Japan 日必購
時間: Mon Oct 12 21:30:18 2009
好久沒來想說查一下舊文才發現貴公司找上門來了阿~
首先日必購店長在版友blog的留言
#1 版主你好^^我們是日必購代買公司 於 2009/10/10 17:59
版主你好,以下如有冒犯的地方還請見諒 ^^
因我們的客人有人是你的部落格常客,他們告知我們你有要發表對我們的相關言論,因網
路上面當然會有說我們好或壞的買家都有,我們都虛心接受 但在PTT上留的真的是不實留
言,我們才會提告,且買家連商品都還沒看到就說要惡意退費並一直罵我們公司人員,我
們公司也是二話不說先全額退費給他,結果事後卻被毀謗和公然污辱在PTT上,我們公司
是大家真的氣不過,才去報案處理的,因我們都願意負責起相關責任並還先退費給他,那
件球衣的費用我們公司還自行收,所以希望版主能高抬貴手,是否能確定這案件誰對誰
錯再發表也不遲,如有打擾致上十萬分的歉意,^^
謝謝!
我要再次強調 我沒講過半句髒話! 頂多只有講屁拉
而且我並沒有惡意退費
我msn紀錄都有留下來 退費是他自己主動提出的
(有興趣的版友我可以寄msn原始檔給你們)
以下是他們打給我的對話 因為他暱稱太長所以我砍掉一點
2009/8/9 下午 04:13:37 ^^ 日必購 : 我們公司剛討論
2009/8/9 下午 04:13:42 ^^ 日必購 : 如果你覺得這件太貴
2009/8/9 下午 04:13:47 ^^ 日必購 : 我們退費給你好了
2009/8/9 下午 04:13:53 ^^ 日必購 : 我們公司自已會處理掉
2009/8/9 下午 04:13:55 小弟我 : 我現在care是你罵我澳課啟智般
2009/8/9 下午 04:14:03 ^^ 日必購 : 買東西要開開心的
2009/8/9 下午 04:14:19 ^^ 日必購 : 如果你再說我們就罵,我們就提告唷
2009/8/9 下午 04:14:34 小弟我 : 我不怕 我站的註腳
2009/8/9 下午 04:14:36 ^^ 日必購 : 請給我們退款帳號吧
2009/8/9 下午 04:14:39 ^^ 日必購 : 我們退費給你
2009/8/9 下午 04:14:43 小弟我 : 不 球衣我會買
2009/8/9 下午 04:14:50 小弟我 : 不過這件事情還是要處理
2009/8/9 下午 04:14:58 ^^ 日必購 : 那請拿出證據
2009/8/9 下午 04:15:06 ^^ 日必購 : 不然就是去警局告我們
一開始我並沒有接受 並且跟他說球衣我會買 但是他罵我我要報警
為他罵我負責,後來警察叫我忍一忍,而且我也沒錄音叫我做罷,所以我後來
才跟他說退款 所以我並有惡意退款 我不懂他為什麼一值要誤導版友
況且我那時候打電話給他 問他說都兩個禮拜了球衣為什麼還沒來
他說不好意思這禮拜就來了 來了馬上寄出
所以我的衣服根本還沒到台灣!
此MSN紀錄 和所有我發的文章 包括知識+ 和信件內容我全部都還留著
(有些雖然被砍了我還是友拍照下來)
就是在等貴店對我提告 因為這些都是我有利的證據
所以我很期待,在此我也要感謝在法律版的版友對我的幫助
謝謝
而且貴店在PTT和別版友的BLOG 態度真的是一百八十度大轉變阿~
還好我只是個學生 發生這件事情後趁暑假就搬去其他宿舍了
不然還真怕他帶人找上門來呢~
提醒版友 第一次找不熟的代購 記得叫他們寄郵局
不要傻傻的留真的住址
話說我也做好象kiki屋和馨香廚房上電視的準備了
來吧!!!
實話實說我沒在怕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2.78.198
→ roboball:話說版主可以把這版有關日必購的文章全部m起來嗎 10/12 21:38
→ roboball:包括 搜尋 代購兩字的文章 也有2篇再說他們 10/12 21:40
→ roboball:因為真的出庭的話 版友們的經驗也是我的有利證據之一 10/12 21:40
→ roboball:雖然還是要看法關有沒有要審呢 在這邊還是先說謝謝一下 10/12 21:41
推 hardbop:話說那個免洗帳號(ftpgood)從那天起就沒再上站了 科科 10/13 00:25
推 Deltaguita:越來越糟糕的處事態度... 10/13 00:31
推 Matsuzaki:原po有證據就強,不用怕上法庭 10/13 07:40
推 XAGAxLOBBY:這家會搞到上電視 我也只能說不意外 原PO所有PTT的人 10/13 08:00
→ XAGAxLOBBY:都支持你 去蘋果踢爆他們! 不然就上電視讓他們名譽掃地 10/13 08:01
推 bird5566:誹謗罪追溯期不是半年嗎? 都去年的文章要怎麼告 10/13 09:15
→ bird5566:而且報警跟提告是兩回事 我只能說不要怕他們 10/13 09:16
推 bird5566:我有趣知識+看一下 某公司的免洗帳號好像很多 一值推自 10/13 09:19
→ bird5566:己公司好 有人提出反對意見就說別人是同業 相當厲害 10/13 09:20
推 ilovekr:告訴期間是半年,但不一定原PO發表文章就開始起算 10/13 10:55
→ broken543:現在不是都這樣,有人說不好=同業蓄意汙衊 10/13 11:10
推 subwoofer5:原PO別怕啊,跟他耗,等真的告你在上來PO給大家看 10/13 13:33
→ subwoofer5:讓大家幫你拿主意 最好是上新聞 讓大家都知道這家公司 10/13 13:34
→ subwoofer5:而且我覺得法官不會受理此案 被駁回可能信極大 10/13 13:35
推 vango831018:看了你的經驗...以後絕不會找這家代購 10/13 15:57
推 bunnys:他告的成在來說 10/13 17:10
推 GODLP:原PO太傻了吧..要找代購應該先上來這..找了一下歷史文章起碼 10/13 23:04
→ GODLP:4.5篇在這說家 建議你如果真的被告了 勇敢上電視吧 10/13 23:05
推 GODLP:而且看了你的MSN記錄..我只能說他們很誇張.. 10/13 23:08
推 doweing:只要是站得住腳就堅持到底吧!!!! 10/14 19:31
推 soulcrash:原PO:我不懂他為什麼一值要誤導版友←簡單阿,打哀兵政 10/16 00:30
→ soulcrash:策模糊焦點阿,可惜造業太深此招無效,科科 10/16 00:31
推 kissnini520:看來我今天被他們罵"沒家教"算是小意思了 12/11 23:25
推 summeruse:服務業做成這樣真是失敗自以為高尚嗎? 12/15 21:57
http://www.ptt.cc/bbs/Anti-ramp/M.1255354222.A.1B8.html作者: legist (強哥) 看板: Anti-ramp
標題: Re: [抱怨] 台北 E-Japan 日必購
時間: Wed Sep 30 22:41:20 2009
從 ALLPOST 中找到的原文,備份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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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tpgood (阿倫) 看板 Anti-ramp
標題 Re: [抱怨] 台北 E-Japan 日必購
時間 Wed Sep 30 16:03:39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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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是日必購代買公司,此篇文章我們已委請公司律師報警處理,
此買家劉威志先生商品到台灣後找一堆理由要棄買此商品,已違反公司代買規定,
並惡言相向對我們公司人員,公司因而決定先退費給他,但退費給他後更變本加勵
在多個地方惡意毀謗,相關資訊都已交給檢查官,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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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9.21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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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不隱去買家姓名,因為該公司已公開該買家之姓名,此資訊已被揭露,
就等於覆水難收;該公司修文之後的文章只隱去中間一個字,但有沒有隱去
已經不是重點,修文也不代表沒有觸法。所以留下姓名,是為了用作證據;
也讓未來板友了解到該公司的行事作風如何。
由於網站經營者屬於個人資料保護法所規範的業者,若買家以個人資料保護
法起訴該公司,我願意作證被告的確已有如此作為(有板友願意作證者也可
以推文表示願意作證)。
再次必須重申:本板既歡迎板友來PO文分享非好店,也支持自認被抹黑的店
家來PO文討公道,雙方說法並陳,自然能愈辯愈明。過去確亦有板友實屬抹
黑,店家上來回應之後,大家終而了解到誰對誰錯的例子。
我們要的是良性討論,我們不要放話,更不要放話後無誠的歉意。
隨意交待並且不講清楚過程如何,只來放話說等著被告吧!這種作法根本就
不符合本板的精神,感覺上更形同恐嚇,自然會被噓。至於要如何道歉?我
想這不應該問消費者及大眾,連d3//都知道要做個樣子了;更何況,問到答
案難道就會照作?若要我給個平息眾怒的方式,就是在公司官網首頁的明顯
處,以明顯可讓人注目的字體,來公開道歉自己做錯的地方。不過該公司是
否依循此法,則在所非問,而與我個人無涉了。
只希望如果也有企業經營者在關注本板,也希望能學到一課。
非好店板板主 legist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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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5.84.159
推 Deltaguita:非常同意以上言論 請ftpgood尊重各種言論 謝謝 09/30 22:43
推 nadoka:115!! 09/30 22:44
推 sindyevil:強哥你也回應太快了吧 文章還露露長 跟某版E大有得比 09/30 22:45
→ legist:樓上不要推文講與本文無關之事 (我的確在115 PO文 就這樣~) 09/30 22:45
→ Trilightwing:等一下搞不好就又出現我被盜帳號、鄭重聲明那是同業 09/30 22:46
→ Trilightwing:惡搞惡意的言論,我們不會動不動就告人的(攤手) 09/30 22:46
→ legist:駭客入侵正夯 09/30 22:47
→ Trilightwing:之前中壢kiki屋也來這套,安格斯則是說那是朋友留的 09/30 22:48
推 micotosai:看過前面幾篇惡評就有說到店長是看心情在做事會跳出來放 09/30 22:50
→ micotosai:話一整過不意外XD 09/30 22:50
→ micotosai: 個 09/30 22:50
推 civilian5566:推板主聲明,身為鄉民,也身為消費者,希望看到事實真相 09/30 22:51
→ civilian5566:我不要看消費者抹黑,也不要看店家放話,我只要真相! 09/30 22:53
→ alice822:推真相,這才是此板之真意 09/30 23:00
推 H7:願意作證啦 09/30 23:00
→ Trilightwing:他在上篇的推文要不要也備份一下阿?硬是覺得公佈沒 09/30 23:02
→ Trilightwing:錯。 09/30 23:02
→ legist:那你來幫我回一篇備份好了^^ 我還有工作要忙Orz 要下了 囧 09/30 23:04
推 ftpgood:版主你好,我知道我錯,希望你能給小妹一個機會,我都快被 09/30 23:04
→ ftpgood:開除了...能不能幫幫小妹我...真的對不起大家.. 09/30 23:05
→ Trilightwing:我等等寄到你的信箱好了,一直回文版面很醜,集中在 09/30 23:05
→ Trilightwing:一篇,以後閱讀也方便。 09/30 23:05
→ H7:小妹不要在那種公司也好啦 09/30 23:05
→ Trilightwing:阿不是都報案了,你道歉/你被開除,有什麼補救嗎? 09/30 23:05
推 bandoll:這樣就要被開除,那這家公司真的有問題了,主管要負責才是 09/30 23:06
推 Deltaguita:我不想讓他修文了 有意見大家來這裡發表吧:) 09/30 23:07
→ bandoll:好慘,他才第一次上站就有如此戰果...可以說不意外嗎 09/30 23:09
推 kamitengo:我覺得苦主不用太擔心,就原po文大概連移送地檢署都不會 09/30 23:12
推 doweing:板主的處理非常漂亮 不知道轉八卦會不會讓該公司黑掉XD 09/30 23:12
→ kamitengo:因為這種事連警察都看不下去=.= 09/30 23:13
→ ftpgood:各位大大,SORRY SORRY SORRY,再次抱歉唷,到時如開庭有 09/30 23:20
→ szss8765:《登入次數》1次 《有效文章》1篇 09/30 23:20
→ ftpgood:庭有確定答案,我再上來和你們回報,SORRY SORRY唷!! 09/30 23:20
→ alice822:單純看到在那邊SORRY就覺得很火,感覺整個很輕浮~_~ 09/30 23:29
推 WinterDust:你被開除干我們屁是 09/30 23:30
推 bunnys:嘴巴不是很硬,現在知錯太晚了,去跟法官講吧 09/30 23:31
→ Trilightwing:若是沒開庭,也記得上來講一下嘿 ╮(╯_╰)╭ 09/30 23:42
推 ot32em:開嗆完又裝可憐 當鄉民是台灣法官 09/30 23:43
推 hardbop:阿倫得罪了鄉民還想跑:p 09/30 23:53
推 LoveTipsy:一直看到sorry sorry感覺更酸了 10/01 00:04
推 odaiba:這種道歉根本就是在酸人 10/01 00:23
推 broken543:A:給我個機會,我想當好店 B:去跟法官說 10/01 00:50
→ kokus:http://tinyurl.com/y8dyjvn 其實這個我看不太懂......現況 10/01 01:32
→ kokus:總價(台)2112怎麼算出來的??預/已繳(台)1772是消費者已經付 10/01 01:33
→ kokus:的價錢??這兩個數字的差異是正常的嗎??(現況總價會浮動?? 10/01 01:33
推 Maylanis:一堆sorry 和^^ 看了就很討厭 10/01 06:58
推 banana1996:我朋友收過該公司洩露他人個資的信(他以為那人是我朋友 10/01 08:23
→ banana1996:當時他莫名奇妙開始罵人(!#$#!我有你個資你小心點).... 10/01 08:30
推 REALLYLIFE:沒誠意的SORRY 根本就是在討戰吧 我才不信你是女的 10/01 08:46
推 cyh33:忽然覺得強哥有時很幽默耶,還呼應"駭客入侵正夯"... 10/01 08:59
推 H7:看到鄉民惹不起 囂張的氣燄就全消了 發文跟電話中的口氣都跑哪 10/01 09:01
推 kanokazurin:sorry 我只希望原po告他 sorry sorry喲 10/01 09:18
推 kasiter: 搓手 搓手 搓手 10/01 10:55
推 Matsuzaki:d3// XDDDDDDDDDD 10/01 14:30
→ Matsuzaki:Delta板大,請見本板 12381 10/01 14:34
→ Matsuzaki:然後按end 10/01 14:34
→ Ruri0306:乾脆順便跳個SORRY舞來娛樂一下鄉民吧?XD 10/01 19:56
推 Raist:看到D3// 和 sorry sorry 我笑了 XD 10/01 23:03
推 a2ogidual:道歉的很沒誠意欸....妳是想跳sorry sorry嗎0.0 10/02 10:57
→ ROSELOTUS:不是小妹吧~ 不是裝女的就沒事 10/08 06:14
推 subwoofer5:違反公司代買規定是什麼?? 好好笑 是中華民國定的嗎? 10/13 13:53
推 GODLP:裝女生 沒用的拉 苦主快告他擅洩個資吧 順便反告誣告 10/14 00:23
推 roboball:超唬濫 他打電話給我時商品根本還沒到台灣 11/01 18:44
→ roboball:哪來商品到台灣我找一堆理由棄標 打出來的東西自己要負責 11/01 18:45
→ iitt:以為有關鍵字就不會被噓...... 07/10 16:11
推 stero: 小妹 科~科 07/12 22:43
→ pc3661:我也是受害者之一,姑息養奸只會讓更多人受害 09/03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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