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南海仲裁案代表了当前国际关系中一种危险的倾向。个别国家企图把《公约》作为唯一标准,否定包括《联合国宪章》在内国际法所确认的领土主权神圣不可侵犯原则,掩盖自己非法侵占中国南沙群岛有关岛礁的事实。领土主权不可侵犯是国际交往的基本准则和国际法的根本原则,是国际关系稳定的基石。《公约》也明确规定其旨在妥为顾及所有国家主权的情形下,为海洋建立一种法律秩序。《公约》从未赋予一国假借《公约》主张海洋管辖权侵犯他国领土主权的权利。菲律宾单方面提起并强行推进仲裁,以所谓海洋管辖权否定中国对南沙群岛的领土主权,是对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国际法基本原则的挑衅,动摇了现代国际法和国际秩序的基础。
《公约》规定了包括司法和仲裁在内的争端方式,其根本目的在于定纷止争,从而实现和平解决国际海洋争端的根本目的。菲南海仲裁案仲裁庭随意扩权,将明显不属于其管辖范围的领土和海域划界争议纳入管辖范围,并否定中菲就通过谈判协商解决争议存在共识或相关协议的效力,这不仅加剧了中菲之间的矛盾,而且影响国际和地区海洋秩序的稳定,背离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宗旨,破坏各方为达成《公约》所形成的的脆弱平衡,也损害了《公约》的完整性和权威性。
中国和东盟国家经过近10年的艰苦谈判,最终达成《宣言》。《宣言》反映了中国和东盟国家通过谈判协商解决南海争议,通过制定规则管控南海争议,通过务实合作推动互利共赢的共识。《宣言》签署以来,各国依据《宣言》规范本国在南海的行为,积极推动海上务实合作。2013年9月,中国和东盟国家在全面完整有效落实《宣言》的框架下启动“南海行为准则”磋商。可以说,《宣言》已成为中国和东盟国家共同制定、共同履行的地区规范,对所有签署国都有拘束力。菲律宾为了一己私利,无视《宣言》对维护南海和平稳定发挥的巨大作用,肆意否定《宣言》的意义,在仲裁庭面前声称《宣言》仅是各国妥协的产物,没有拘束力,没有发挥作用,严重损害地区和平稳定的政治基础。
菲律宾南海仲裁案是一场披着法律外衣的政治闹剧,既不可能改变“旧格局”,也不可能制造“新现实”。中方的不接受、不承认,不仅是法律上的,也是行动上的。无论仲裁案最终结果如何,中方都不会接受和承认裁决,更不会执行裁决,也决不同意任何国家以此裁决为基础与中方商谈南海问题。菲律宾妄想通过仲裁案否定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抹黑中国的国际形象,不会有任何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