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亞洲普遍相對保守的社會中,人們使用公共廁所的前提是使用者必須具備鮮明、可理解的性別特徵,因而符合二元化性別指涉的外觀、衣著、打扮成為取得進入此空間的必要條件。反之,雌雄莫辨、又男又女的個體則成為眾人任意糾舉的對象。
從小我就十分討厭穿裙子,家族中的每個人都叫我要像女孩子,我就這樣從小被唸到大,現在身邊有不少人說就做自己。
但是各種性別專屬空間,需要的是符合二元化性別的特徵。
那最基本的生理需求都有問題下,又該如何所謂做自己?
也許我真的不夠勇敢吧!
隨著一些特徵出現讓我性別特徵模糊時,我又不得不做出選擇,最有利的無疑是法律可以保障我的方式,依照法律性別走不是嗎?
再加上家庭因素,我走回頭路好像就不讓人意外了....只是充滿無奈以及未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