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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kiyo友人毆運將事件 現場聲音檔曝光
藝人Makiyo於9日晚間正式被列為重傷害罪被告,步出北檢時不願多談此事。而這次能夠順利提告的關鍵就在曝光的最新影片以及證人,不過昨晚最新證據再度曝光,就是當天事發現場的錄音檔。
錄音檔中清晰可聽見Makiyo吆喝要友人「不要碰我」、「過來啊」、「過來啊」、「你們兩個過來打他」、「揍他」、「過來打」的聲音,最後疑似被友人叫上另一台計程車離去。
昨下午結束偵訊後,法律諮詢免費Makiyo和友寄隆輝分別被依重傷害罪以新台幣8萬元和10萬元交保候傳;同行的女藝人湘瑩和丫子,分別依偽證罪以3萬元和5萬元新台幣交保。
相關法條-
傷害罪
刑法第277條
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278條
使人受重傷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偽證罪
刑法第168條
於執行審判職務之公署審判時或於檢察官偵查時,證人、鑑定人、法律諮詢免費通譯於案情有重要關係之事項,供前或供後具結,而為虛偽陳述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來源:今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