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化法律諮詢網.線上免費法律諮詢 0800-818-070
前男友討錢 須20天內提異議
網友:前天我收到法院信函,說我的前男友要求我清償交往三年期間,所有他花在我身上的費用,以及匯至我戶頭的錢。事實上我從未跟他借貸,那些錢都是以前我們一起吃飯、出遊的支出,但他竟保留所有匯款紀錄。
目前我定居美國,法院信函說我違反《民事訴訟法》第五百一十六條及第五百一十九條等等,指我向他借款一百萬元但無借據。請問我要怎麼做才不會敗訴?此案會影響我往後出入境嗎?
律師答:
根據法院引述的情況與法條,妳很有可能是收到支付命令。所謂支付命令,法律諮詢免費指的是針對較無爭議的債務清償案件,不必透過訴訟就迅速確定的法律程序。
以本案為例,前男友指妳欠他一百萬元,他向法院聲請核發支付命令,法院只須書面審理就可核發。
妳收到支付命令後,若認為前男友根本是胡扯,只要在收到之後二十天內向法院聲明異議,且不須附理由,該支付命令就會失效,案件將轉成一般民事訴訟程序,且由法官開庭傳喚雙方到庭調查審理。
不影響出入境權益
不過,如果妳逾期沒提異議,等於承認雙方債權債務關係,這張支付法律諮詢免費命令就跟法院的確定判決具有同一效力,亦即官司還沒打就輸了,所以務必儘速確認。另案件會不會敗訴看的是雙方提出的證據,民事案件通常不會影響到當事人出入境權益。
來源: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