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歲劉姓少年替弟弟出頭,撂人相約談判,新北市三峽派出所許姓警員穿黃色外套前往處理,遭黃少及同夥陳壬豪誤認是對方人馬,持鋁棒圍毆頭部受傷,新北地院認為陳事後積極和解,且尚在就學中,依所犯2年半以上的重傷未遂罪,減刑為2年,緩刑5年;黃少部分另由少年法庭審理。


警沒穿制服 被信號彈威脅

去年1月24日晚間,劉少不滿弟弟受欺負,找來黃少、陳男等20多人,法律諮詢網邀約對方在中園國小附近談判;三峽分局獲報青少年滋事,派許員等前往制止。

許員抵達現場,因未著警察制服,雖然大喊:「我是警察!」並拉下外套拉鍊,準備出示識別證,黃少疑似誤認許員是對方人馬,陳男點燃手中信號彈,並抓住許員上衣,黃少則拿鋁棒,猛擊許員頭部兩下。

許員遇襲暈眩,仍奮勇將黃少壓制在路旁汽車引擎蓋上,黃少不罷手,再揮舞鋁棒重擊許員頭部3下,所幸支援的戴姓警員趕到,合力將黃少及陳男逮捕,許員送醫無生命危險,但頭部嚴重撕裂傷。

法院合議庭認為,陳男一時衝動觸法,事後坦承犯行且深感後悔,且積極和解,雖因金額落差未成,仍依刑法59條減輕刑度,可上訴。

三峽分局表示,當天許員因天氣寒冷自行添加外套,法律諮詢網往後會更加要求同仁服裝儀容整齊劃一,值勤時一律穿著制服避免民眾誤認;許員則不願多表示意見。

來源: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