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年,我在負責單位黨員發展檔案審查時,發現家庭成分徹底談出了政治生活。我對家庭成分的記憶零亂得日漸模糊,但不願讓那些沉重的記憶碎片隨風飄揚。

我家是下中農,“貧下中農”包括我們,但小時候,我很仰慕貧農家的孩子,想過自己家也是貧農多好啊。我母親講過一個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我兩個叔伯舅舅:一個勤勞,會過日子,舍不得吃,舍不得穿,有錢了就買地,結果稀裏糊塗地成了富農,後代在村裏抬不起頭;另一個原來生活富足,他不知怎么迷上了賭錢,活兒不願幹,挺會吃點喝點的享受,連房架都賭了出去,最後歪打正著,劃了個“貧農”皆大歡喜,後者的慶幸把偶然淹沒了。

我知道,滿城說全縣有“兩個半”地主,那是事實,村裏的富農和影視、小說裏劉文彩他們差十萬八千裏。那時人們稱富農是土財主,土財主對長工態度粗暴者有之,但也有一部分是屬於精於打算的幹活能手。我在小學上台批判的那個王姓富農,其實他是村裏人公認的好漢,幹活是帶頭兒的,長工、短工們沒有一個比得上他,但吃飯的時候他往往是後吃,絕對不是吃小灶;他的兒子皆為躉了點化肥,就成了“投機倒把”。我們生產小隊當年種穀,公認一個富農扶耬走得穩、行得直、種子勻,直到實行家庭聯產責任承包制,他還沒有帶出一個肯學且有悟性的徒弟。

我們這個家族有兩個富農,“當年”也是本村的大家戶了,多年作為大隊部後來建成學校又廢棄的房院,也是他們的家業。他們呢,解放後反住在極狹窄的地方。聽說,他們也受到過綁票的驚嚇,最後花錢買平安了。在村裏,成分好的,根子硬、路子廣,推薦上大學、去當合同工、當代課老師甚至當電工;成分不好的,好事當然八竿子也輪不著的。本家一個富農子弟的叔伯哥,對不讓他加入民兵很自卑。那時民兵過癮呀,經常組織打靶訓練,有步槍,有半自動,真槍實彈啊。晚上,民兵也集合演練,一個青年加入那個行列也是不低的政治待遇。

這還是小事,他們哥五個,大的、二的、三的都該娶妻生子,且他們有一個已長大的妹妹,與爺爺、奶奶、爸爸、媽媽住三間西房,他們不得不自己選擇地方借宿。我小時候注意過他們家有一張發黃的獎狀,據說那次參加勞動的學生都發了這樣的證明,那是牆壁上與像鏡唯一陪襯的驕傲。那時上學,富農子弟成眾矢之的,他們從小受歧視,在不公正面前往往忍氣吞聲。“文革”後期的某一天,鄰村同樣是出身富農的表叔,找我父親商量著買個南方媳婦,我父親說可以試試呀。媳婦來了,模樣可以,和現在的放鷹不一樣的,人家也不挑剔房子多少、院子寬窄、年齡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