敗免失敗後,

參與罷免及同意罷免的人,

像是做錯事似的,大家沈默沮喪

(大家沒錯,這是人民的權利)

但也必須接受結果…


那些不適任的立法委員們

像是吃了無敵星星

更加囂張、肆無忌憚…


執政黨也不思改進努力振作…

就算支持者想幫忙,

也沒有有力的論述。

整個國家亂七八糟

極端化沒是非…


藍白立委去年年底亂修財化法

2/27行政院告知公式有誤。

藍白立委不予理會強行通過。

出了嚴重錯誤,

現在才發現分母有誤。

有345億無法分配,有些縣市統籌分配款少分配好幾億,有一縣甚至零元。(搞什麼鬼!)

許多藍白執政縣市首長急跳腳。

這些人不僅不道歉還指責中央胡扯!甚至說這是‘小瑕疵’,由此可知這些人毫無責任感!為何要用納稅人的錢支薪給這些不適任的民代?我真的不懂?


公民團體罷免向來,不是針對在野黨,是針對各個民代的表現。

這樣的工作品質適任嗎?

你是上司接受這樣的員工嗎?


這就是一群愚民,

不明究𥚃的後果。

倒楣的是清醒的人一起陪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