敗免失敗後,
參與罷免及同意罷免的人,
像是做錯事似的,大家沈默沮喪
(大家沒錯,這是人民的權利)
但也必須接受結果…
那些不適任的立法委員們
像是吃了無敵星星
更加囂張、肆無忌憚…
執政黨也不思改進努力振作…
就算支持者想幫忙,
也沒有有力的論述。
整個國家亂七八糟
極端化沒是非…
藍白立委去年年底亂修財化法
2/27行政院告知公式有誤。
藍白立委不予理會強行通過。
出了嚴重錯誤,
現在才發現分母有誤。
有345億無法分配,有些縣市統籌分配款少分配好幾億,有一縣甚至零元。(搞什麼鬼!)
許多藍白執政縣市首長急跳腳。
這些人不僅不道歉還指責中央胡扯!甚至說這是‘小瑕疵’,由此可知這些人毫無責任感!為何要用納稅人的錢支薪給這些不適任的民代?我真的不懂?
公民團體罷免向來,不是針對在野黨,是針對各個民代的表現。
這樣的工作品質適任嗎?
你是上司接受這樣的員工嗎?
這就是一群愚民,
不明究𥚃的後果。
倒楣的是清醒的人一起陪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