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这天中午我请小凡和女儿囧?一起去吃扁肉儿(学名儿“馄饨”),刻意落下傻羊急急忙忙穿着我的人字拖出了门。鬼知道哪里出了妖蛾子,我的人字拖愣把我那个既豪迈又粗犷的男人大脚给磨出泡来了,仔细一看还真是奇怪。咱穿了那么久都没见出什么状况呀…于是我毅然决然抱着资产阶级应有的上进心和购买欲买了另一双海X王周边人字拖,换下的就装在一袋子里。
我们去吃了扁肉儿,我是清楚的记着我走的时候手上拎着那个装人字拖的袋子的。然后我们去了趟X育书店,在儿童教育类书籍附近转悠完又跑去翻了《校园金曲(……)》《影视金曲(……)》《儿歌经典》《民族精选》,个人比较中意《好汉歌儿》和《太委屈(OTZ)》,所以不顾形象的唱了全首,小凡和女儿都赞了(掩面…)。
离开书店的时候我是清楚的记着我的手上拎着那个装人字拖的袋子的。我们开始向下一个书店进发,女儿不断蹂躏我的手,好容易到了,我们又照前路线晃了一圈儿后,迫于女儿强压,我们动身去了超市。
离开第二个书店我是清楚的记着我的手上拎着那个装人字拖的袋子的。到超市我们纠结于要买什么又CHEAP又CHEAP的美味(两个CHEAP意义不同…),因为是我掏钱,所以我特别小气。最终我们只花了8.XX元。
离开超市的时候我是清楚的记着我的手上拎着那个装人字拖的袋子的。我们一路吃东西吃到撑,回家以后咱开了电脑,又开始吃东西,我想我终于不厌食了…后来…
12:04分!某在上床睡觉的时候!发现那个装着人字拖的袋子没有了!不见了!消失了!不存在了!失踪了!!NO!!
以上是全部经过,哪个柯南君来给我说:“拿走凉拖的犯人,就是你——”又或者只是它离家出走到你家,嘛,押送回来见我。